收养是很常见的,为了规范收养这一行为以及维护社会秩序,因此我国对于收养制度通过立法的方式进行了规范。生活中的收养不见得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那么未经登记收养的效力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法律知识网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未经登记收养的效力
未经登记收养无效。 根据《收养法》第十五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那么未经民政部门登记的收养关系是无效的。我国的《收养法》是1992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未办理收养登记的或《收养法》施行之前有收养行为的,应当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申请,补办收养登记;对收养行为有争议的,当事人可提请诉讼,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收养行为被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收养法》 第二十五条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和本法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法律效力。 收养行为被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民法通则》 第五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 意思表示真实; (三) 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二、亲属间收养应该满足的条件
收养法对亲属间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规定的条件:
(一)被收养人可以不受不满14周岁的限制,即被收养人可以超过14周岁,也可以是成年人。
(二)作为送养人的生父母即使没有抚养子女的困难,也可以将子女送养;即使被收养人不属于生父母没有能力抚养的子女,也可以被送养。
(三)无配偶的男性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女儿时,可以不受年龄相差40周岁以上的限制。
(四)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三、收养条件证明
收养人的收养申请;
收养人所在街道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证明是当地居民,有收养要求;
收养人的体检,证明身体健康,有条件抚养孩子;
收养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收养人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证明收养人无犯罪记录;
如果收养福利院的孩子,需要给福利院交一定的孩子抚养费
如果当事人希望收养能够生效收到法律保护的话,一定要进行收养登记,收养的条件当事人可以提前到民政局进行了解。以上内容就是法律知识网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未经登记收养的效力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