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年级学生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一年级学生改名字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来提出申请,需要监护人陪同带上户口簿原件,监护人身份证原件等资料到户籍部门咨询办理的,由于名字更改影响到户籍以及学籍等系统,一般比较难进行更改。
公民姓名更改,需要提供以下资料进行办理:
1、申请人填写变更申请表、提供书面申请;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工作单位或居(村)委或在读学校同意证明;
4、父母同意更改的书面报告、出生证、父母结(离)婚证、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5、公安部门出具的申请人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的姓名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规定: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二、孩子入户口需要那些证件?
所需材料:户口本(你老婆的)、结婚证、准生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当地计生办办理,必须是孩子出生之前领取的)、出生医学证明、身份证、新生儿落户申请书。
办理时限: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当场就能办理。
新生儿落户随父随母均可。
我们国家关于改姓名这个问题的话是允许进行操作的,但是变更姓名必须要符合一定的条件,而且不能够违反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公序良俗的原则。对于未成年人需要改姓名的话。同时是需要监护人的陪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