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
乙方: ×××
经甲、乙双方合意,于2008年×月×日订购合肥市滨湖新区××小区××幢××室房产一处,总价款500000.00元。首付款150000.00元,全部为甲方个人出资,约定支付日期2008年×月28日。余款350000.00元,全部以乙方名义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其中200000.00元为公积金贷款,贷款期15年;150000.00元为商业贷款,贷款期20年。房地产权证书以乙方名义办理,甲方登记为共有权人。(此段写清购房的基本情况)
双方协商对该房屋的出资及产权归属约定如下:
该房产属甲乙双方按份共有财产,各自所拥有份额按各自实际出资比例享有。(包括首付款、偿还贷款)未清偿贷款在共有期间对内属双方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各自偿还的贷款额算作各自出资。(甲方偿还的贷款,不能取得银行的还款凭证,可要求乙方出具收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