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码”风波后,拉卡拉再遭监管重罚。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分行公布了多张罚单,拉卡拉因为存在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等三项业务违规,被处以875.4万元罚款,时任副总裁吴某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9.68万元。
拉卡拉所涉及的违规事项均为央行重点关注的处罚行为。今年开年以来,反洗钱领域大额罚单屡见不鲜。据普华永道统计数据,2023年上半年反洗钱罚单总计499笔,罚单总金额共计约1.95亿元,罚款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大额罚单共8笔。单从二季度来看,反洗钱罚单总金额约6724.84万元,超99%的罚单采用了“双罚”制。
罚单不断的背后,反洗钱领域监管力度正持续加码,第三方支付机构将面临更大的合规压力。
01
支付行业监管高压,拉卡拉屡遭处罚
第三方支付行业经历前期野蛮发展,行业乱象层出不穷。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小型支付机构生存空间进一步被压缩。为了牟取暴利,部分小型支付机构不惜铤而走险,沦为网络诈骗、洗钱违法行为的“帮凶”。
针对支付市场的各种乱象,近年来央行等监管部门重拳出击。2021年初,央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正式文件或将在今年出台。
2021年10月,259号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出台,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通知围绕银行卡受理终端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收单机构建立终端序列号与收单机构代码等要素信息的关联对应关系,并确保关联对应关系在支付全流程的一致性和不可篡改性。
2022年下半年以来,市场上关于清算机构追偿支付机构跳码损失的传闻不断。在巨大的监管压力下,拉卡拉率先“自爆”主动公示了业务“跳码”情况,引发行业震动。
2022年年初,央行会同公安部、国家监察委员会、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等11部门联合发布《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决定于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此举旨在依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健全洗钱违法犯罪风险防控体系。
在监管高压下,近两年第三方支付机构如履薄冰,拉卡拉也受到不少监管处罚。2021年初,拉卡拉广西分公司因未准确标识并完整发送交易信息,以确保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以及在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被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罚款 3 万元。
同年12月,拉卡拉因违反外包管理规定;未落实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要求;未按规定设置收单银行结算账户等多项违规,被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9.4224 万元,并处罚款 350 万元,罚没合计 359.4224 万元。
2022年1月和9月,拉卡拉青岛分公司和山东分公司同样因为未落实确保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可追溯性以及在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规定等违规行为,分别被罚款3 万元和6万元。从这一系列罚单来看,违反反洗钱规定是拉卡拉业务违规的“重灾区”。
02
业绩表现不佳,股东高管早已套现
拉卡拉于2019年4月25日登陆深交所,号称“支付第一股”。但上市后,其业绩一落千丈。在“自爆”业务“套码”后,拉卡拉业绩更是雪上加霜。
2022年,受“套码”资金退还影响,拉卡拉业绩大跌,营收53.65亿元,同比下降18.5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37亿元,同比下降232%。据2022年财报,拉卡拉因“套码”需退还的金额为13.78亿元。
今年上半年,拉卡拉业绩依旧低迷,营业收入为29.69亿元,同比下滑1.37%;归母净利润虽然实现54.69%的增长,达到5.11亿元,但这主要是由转让部分股权确认投资收益以及联营企业投资收益的增加所致。
数据显示,上半年拉卡拉非主营业务当中,投资收益2.71亿元,占利润总额比重43.83%。在扣出这部分非经营性投资收益后,其净利润为2.82亿元,较上年同期的2.57亿元仅增长9.99%。
业绩表现不佳,而拉卡拉的主要股东和高管早已套现。公司控股股东联想控股于2022年5月至2022年7月合计减持拉卡拉股份共计1682.29万股,减持股份占该公司总股本的2.16%,减持股持股数约为2.09亿股。
拉卡拉董事长孙陶然之兄孙浩然于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合计减持拉卡拉1554.09万股股份,减持比例为1.69%;另外拉卡拉的股东鹤鸣永创、天津台宝南山管理咨询中心、 拉卡拉财务总监周钢等同样在限售期结束后进行了减持。(内容来源|华博商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