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上海民事律师-我和女方同居了4年现在女方
律师解答:
我和女方同居了4年现在女方要求解除同居关系,要怎么办
网友提问:
我和女方同居了4年现在女方通过法院要求解除关系女方都有什么权利
我和女方同居了4年了,孩子已经快四岁了,平常总是吵架有时候甚至动手,女方来我家的时候什么东西都没有带到我家一针一线都没带来,女方的母亲从开始就不乐意这门亲事,所以什么东西都没有陪送,在结婚四年中没有补办结婚证,现在女方要求解除同居关系要求分割财产,要儿子,我们的家电都是我们男方这边买的,儿子出生的时候,身体虚在儿童保健院住了12天,全是我爸爸妈妈拿的医药费,儿子到现在4岁了,出生到现在一直由我妈妈照看,我和女方可以说没有尽到应有责任,我和女方没有给过我妈妈一分钱,平常儿子的开销都是我妈妈给的,现在女方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分割财产,请问女方都什么权利 在线等 急!!!!!!!!!!
问题补充:
女方有权利要求分割我的财产吗有权利要要儿子吗法律是有规定的道德这方面你们考虑过吗他来我们家的时候什么都没带,现在要求分割我的财产,道德上说的过去吗中国难道就没有道德法吗我打个比喻,如果他是看上你的财产了处心积虑的,我该怎么麽做,发生在你们身上 你们会怎么做
律师回答: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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