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第一次买安置房办房屋公证需要哪些手续
律师解答: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所以只要符合双方主体的要求,双方的意思真实一致,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就被视为有效。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按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办理时应提供以下材料: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理的,代理人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2、卖方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3、出售共有房屋时,卖方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4、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起草;5、单位购买私房的,买受人应当提交房管部门批准购房的批准文件。
相关法规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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