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参议院与众议院共同构成美国国会,两者既是一个整体,都属于立法机关的一部分,又相对独立,拥有各自的办公地点与独特权利。因此两者之间既有许多区别又有许多相似的地方。由于美国实行三权分立,立法、司法、行政之间互相分立与制衡,所以参议院与众议院既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之间制衡,两院之间也存在相互制衡的地方。
一,区别与相似
美国参议院实行平均代表制,即以州为单位,每个州在参议院都有2个名额,即2名参议员。美国有50个州,所以总共有100名参议员。参议员任期为6年,每两年改选三分之一。
美国参议院拥有独特的建议与同意权,包括确认内阁成员、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联邦法官、军队高官、外交大使等。参议院议长由美国副总统兼任。
美国参议院实行比例代表制,即以人口为单位,每个州在众议院的议员数与该州在美国所占的人口比例相同,但人口少的州至少拥有一个众议员。美国有435名众议员。众议员任期为2年。众议院议长由众议员选举产生。
美国众议院的独有权力为弹劾政府官员、在选举人团僵持不下时选举总统等。另外众议院有权提出加税的法案,但参议院无此权利。
美国参议院与众议院共同组成美国国会,都属立法机关,议员都是由选民选举产生且没有任期限制,都有制衡美国总统与美国联邦法院的权利。
二,实际权力
在实际政治里面,如果从整体看美国参议院与众议院的权力差不多大,因为二者之间本身就是相互制衡的。如果单从议员个人来看,参议员要好于众议员,因为参议员代表的选民数更多(人口少的州例外),任期更长,人数也比众议员少,所以参议院在美国比众议员更具威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