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典》已经于2020年5月28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民法典生效以后,我国现行的《婚姻法》马上就会被《民法典》中的婚姻家庭编所替代,民法典生效以后会对我们每个人的婚姻家庭产生一些新的影响。
今天我们就来说一下其中的一项影响。
现行的婚姻法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是禁止结婚的,民法典生效后就不再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作为禁止结婚的情形。
但民法典并不是简单地将其删除,而是相应的增加规定:如果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关系。其具体规定是民法典的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也就是从2021年1月1日以后,原来有病可能不能结婚的,现在有病也能结婚了,但是不能故意隐瞒病史,欺骗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