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厦门民事律师-彩礼在离婚时要不要还?
律师解答:
彩礼在离婚时要不要还?
通常情况下,彩礼是不需要还给男方的,但是在双方没有领证、领证之后没有共同生活或者男方给完彩礼导致婚后生活困难的三种情况下,男方是可以索要彩礼的,女方也要把彩礼还给男方。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彩礼不还会怎么样?
彩礼不还的话,一般也没有什么影响,只是男女双方会有些纠纷。但是如果在男方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女方返还彩礼后,女方依旧拒绝偿还彩礼,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那么女方会涉及到刑事责任了,不仅会罚款,还有可能坐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彩礼一般是还多少?
彩礼的返还数额是没有具体标准的,都是根据彩礼的数额决定的。
男女双方没有领证,或者双方领证之后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的:女方需要把彩礼全部返还给男方,但是如果是男方反悔了的,女方只需要返还彩礼的百分之八十;
男女双方领证之后在一起生活了的:女方申请离婚的,婚姻持续一年之内的返还百分之五十,两年之内的返还百分之四十;男方申请离婚的,婚姻持续一年之内的返还百分之四十,两年之内的返还百分之三十。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女方在婚内流产了,返还数额还能减少百分之二十。
男女双方没有领证,但是却在一起同居的:女方提出解除同居关系的,同居时长一年之内的返还百分之六十,两年之内的返还百分之五十;男方提出解除同居关系的,同居时长一年之内的返还百分之五十,两年之内的返还百分之四十。同样的,女方在同居期间有过流产的,返还数额减少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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