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你,李健》
写下这个题目,我笑了起来。
玫瑰开始吐蕾了,
你知道在鄂中丘陵,气候要晚几天。
你知道遇见一个人也许要晚好几世。
你知道我要做好久的准备,
至少准备好不在自己的残疾面前露怯。
我喜欢你。
我喜欢这人间所有的美好傍晚,
一只喜鹊落上阳台阳光里,
它腹部炫目的白我想送给你,
我想送给你满天星宿。
而这些也是你送给我的
我想送给你的,
还有这一个村庄的蛙鸣。
这花没谢完就结籽的油菜。
我还想送你一个姑娘,
尽管我不知道你拿她怎么办.。
那天她和一个男诗人一起喝酒,
她那么芬芳,
以至于我忘了,
这个男诗人曾被我所爱!
——余秀华
看到余秀华这首现代诗,我首先也笑了。
大概,文坛再也不会有第二个余秀华了,她的残疾,她的生活,她朴素的诗歌。
大众印象中,一个残疾的女人就应当安守妇道,平平安安过完这一生。
余秀华不是,她很有个性,对待不喜欢的婚姻,她在中年做出来决定,没有闪躲,直接面对。
没有婚姻,一个残疾女人是会冷一些,可她心灵自由了。
一如她的诗歌,独立又坚强。
人到了一定境界,身体是束缚不了的。
她给李健写了一封“情书”。
一个残疾的中年农村女人,给清华音乐才子写了情诗。
全诗写了三段。
第一段用少女的笔触写了自己想到情人时候的羞涩,情不自禁的笑了,把自己形容成“玫瑰开始吐蕾了”,贴切且带有浓浓的少女感。
余秀华用家乡的气候来表达自己对李健的爱慕,‘晚’字一是说自己家乡气候比别的地方玩,二是说自己的年纪爱上李健晚了。
第二段是余秀华才华展现的地方,她总能用多种事物来表达自己的情绪,喜鹊、星宿、蛙鸣、油菜...大自然的东西在余秀华笔下散发了原始的情趣,浓浓的爱意尽显。
第三段,余秀华隐晦地把自己送给李健,她不敢说是自己,只是想送李健一个“姑娘”,在一个不该幻想的年纪,她终于漏出来怯懦。
余秀华是高手,她的诗是高明的,她的爱保留了最后一点现实的距离,她用是个表达爱慕,表达喜悦,表达了爱的期待,却给自己留下了后路,别人想去羞辱,也没有下嘴的余地。
好一个聪明的余秀华。
我最喜欢的地方是,余秀华想把漫天星宿当做礼物馈送给爱人,这是人间不得能的事情,是她内心的渴望,是精神层次的最高升华。
我喜欢余秀华,她没有因为自己的身体而限制自己的思想,想了就大胆去爱。
反正世间大多数人都是“爱而不得”,对自己喜欢的,想想又何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