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合同后违约预付款需要返还吗?
签订合同后违约预付款是需要返还的;
预付款是产品或服务的接受方为表明自己履行合同的诚意或者为对方履行合同提供一定资金,在对方履行合同前率先向对方支付的部分价款或劳务报酬。实践中,订金、预付金、诚实信用金等都是预付款的种种别名。
由于预付款并不是定金的性质,法律对于预付款并没有规定,而对定金做出规定,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民法典》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如果违约,需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预付款也应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也未约定对方可以留置您的预付款,您可以要求对方返还预付款,但您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赔偿对方有证据证明的损失。
二、合同中违约责任有哪些内容?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综合上面所说的,预付款具有定金的性质,也是属于先给对方的价款,如果在给予了之后而违反合事的条款,那么对于收取的一方必定就需要承担违约的责任,而且还要双倍返还预付款,所以,在合同中就要注明清楚相应的条款,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