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债务人的程序是什么?
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等。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6.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7.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如果对方不上诉,判决在15日后生效。如果对方不履行还款义务,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民法典中债务人被起诉的处理方式
民法典对债务人被起诉怎么处理没有规定,而民事诉讼法规定,债务人被起诉的,债务人可以进行答辩,或者委托律师代理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委托代理人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第一百二十五条送达起诉状和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债权债务产生时需要保留一定的协议和随时跟进的思维。当出行债务人不偿还时,可以寻找法律的手段进行维权,收集到完成的证据将资料和证据按照要求整理并且交到法院,在诉讼期内,法院审核完成资料将会安排开庭,这里需要着重关注诉讼有效期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