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的历史较短,只有300多年。最早的居民点在曼哈顿岛的南端,原是印第安人的住地。1524年意大利人弗拉赞诺最早来到河口地区,1609年英国人哈得孙沿河上溯探险,该河便以他的名字命名。1626年荷兰人以价值大约60个荷兰盾(相当24美元)的小物件从印第安人手中买下曼哈顿岛辟为贸易站,称之为“新阿姆斯特丹”。1664年,英王查理二世的弟弟约克公爵占领了这块地方,改称纽约(即新约克,英国有约克郡)。1686年纽约建市。独立战争期间,纽约是乔治·华盛顿的司令部所在地和他就任美国第一任总统的地方,也是当时美国的临时首都。1825年,连接哈得孙河和五大湖区的伊利运河建成通航,以后又兴建了铁路,沟通了纽约同中西部的联系,促进了城市的大发展。到19世纪中叶,纽约逐渐成为美国最大的港口城市和集金融、贸易、旅游与文化艺术于一身的国际大都会。
纽约历史在欧洲最初殖民北美洲之时,勒纳佩族族人一直居住于此区域,1613年荷兰人于此地建立了新阿姆斯特丹(New Amsterdam)和新荷兰(New Netherland)。1640年,彼得·斯特伊弗桑特被任命了州长,1652年,此殖民地被授予自治权。1664年,英国征服了此殖民地和把它改名为新约克(New York),因为英国早前就已经有城市被名为约克(York)。荷兰人后于1673年8月收复此殖民地,给城市改名"新桔子"(New Orange),然后在1674年11月此殖民地就永久地被割让给英国。
英国重夺此殖民地后,把它再次更名为纽约市(City of New York),并且把它包围著,不许它发展,终于New York Campaign爆发,这是美国革命战争早期的一系列的主要争斗,以后,纽约市一直续继被英国管理,直到战争结束,是最后一个英国搬离的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