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写 说 明
张怀瓘在《玉堂禁经》中归纳了书法三大要素:“夫书第一用笔,第二识势,第三裹束。三者兼备,然后为书;茍守一途,即为未得。”
所谓“识势”,就是要认识一个字中的笔势。“势”可以通过物体的“形”感觉到,我们经常说“形势”。
“势”的表现有所不同。若稳稳地站立,我们说这是“静势”,倾侧的,比如意大利比萨斜塔,给人就要倒下来的感觉,这就是“险势”。若动个不停,就是“动势”。
书法作品有取静势的,如虞世南《孔子庙堂碑》,写得非常安静。有取险势的,米芾就是经常取险势的一位,如《丹徒帖》。清代吴昌硕也是。动势往往将牵丝和带笔表现出来,如集王羲之《圣教序》,给人看见笔锋的运动轨迹,那就有强烈的动感。但这些都是一个字完成以后所表达的“势”,跟张旭的意思并不一样。
《玉堂禁经》指出,“夫从工书,须从师授。必先识势,乃可加功。”一个人要善于书法,必须有老师教授。学生临池,“必先识势”,看得懂笔势,有招式,乃可加功。功力是加在笔势上的。
据韩方明的记录,张旭笔法体系有五执笔、九用、八法和五势。
“五势”就是五个笔势:“一曰钩裹势,二曰钩努势,三曰衮笔势,四曰竖笔势,五曰奋笔势。”“五势”是讲单一笔势的组合。组合的结果,产生复合笔势,也就是书法的五个招式。
永字八法就是八个笔势。复合笔势就是从这八个单一笔势中发展出来的。
张旭所说的“五势”不是指一个字,而是字的一部分。每个笔势各有名字,表示固定的点画配搭。每个笔势都是一次运笔写成的。一个笔势就是笔锋一个固定的路线。历代对笔势都有调整补充,成为一个完整的系统。书法写字,其实只是组合某些笔势。智永《真草千字文》“寥”字,从上到下分为四个部分,也就是四个复合笔势。其中第四部分本来是三撇,智永把它转化为一个“小”字形。从上而下依次是:宀(mián)头势、石笋势、交争势、顾盼势。然后裹束这四个笔势,“寥”就写出来了。“寥”字的部首是宝盖头,这是文字意义上分类的,但与下面三个部分没有关系。书法就是把所有的点画组织为笔势,然后把笔势裹束为字。看懂一个字由哪些笔势组成,这就是识势。
沈尹默《书法论》说:“笔势乃是一种单行规则,是每一种点画各自顺从着各具的特殊姿势的写法。”简单地说,当点画有一种特殊的姿势,那就是一种笔势。
姿态相同的点,无论用于何处,属于同一个笔势。不同姿态的点,就是另一个笔势。其它笔画也如此。化势,就是姿势不同的写法,在《王堂禁经》中称为“异势”。
在草书的发展中,历代书法家总结出草书的书写规律,不断发展、提炼,代代因袭,约定俗成,使大多数字形成了一定的书写习惯,各种偏旁和字的某个部分都有固定的写法,而许多偏旁部首和字的部件具有相同的写法,形成了某种代表性字势。例如,司字就是勾努势与奋笔势这两个复杂笔势的组合,写成,它在字的右旁有司、匀、因的,例如词、钧、烟,都用这种写法。我们就把称为司字势。因为它不是单一笔势,而是复杂笔势的组合,是更复杂的笔势。因是简单文字的草字笔势,暂且称其为草字势吧。
根据汉字组成的规律,将草字势分为左、右、上、左肩、右肩、中、下七类,每一类有若干个草字势,每个草字势可代表二个以上不同偏旁和部首,使其千变万化的草书一目了然。
本书共编入草字势92个,下列偏旁部首或字的部件375个。每个偏旁部首举一个例字,尽可能多的选用历代书家所写草字,共选用草字1500多个。同一个偏旁,不同书家虽然行笔习惯不同,但基本字势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