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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民事律师-协议离婚可以不要冷静期吗?

问:东莞民事律师-协议离婚可以不要冷静期吗?

律师解答:

协议离婚可以不要冷静期吗?

如果夫妻双方采用的协议离婚,那么这个离婚冷静期是必须要经过的,是强制性的,不会因为双方都不想要冷静期就可以不要的,冷静期也是为了给夫妻双方更多的一些时间思考,希望双方不要因为一时冲动而离婚,最好是深思熟虑之后的选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协议离婚能不能撤销?

可以撤销。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以内,任何一方当事人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回当初的离婚登记申请。另外,在前面所述的30天内,双方当事人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未申请,视为将此前提交的离婚登记申请撤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协议离婚能在外地办理吗?

协议离婚如果一方有外地户口的可以在外地办理。否则只能回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在我国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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