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光(1019—1086年),北宋大臣(神宗、哲宗时任宰相)、史学家、散文家。字君实,号迂叟。陕西夏县(今属山西)涑水乡人。家居涑水乡,人称“涑水先生”。晚年自号迂叟。卒谥文正,追封温国公,世称司马温公。
宋仁宗赵祯宝元元年(1038年)举进士甲科,屡迁天章阁待制兼侍讲、知谏院等,遇事敢言,力持正论。当嘉祐(1056—1063年)、治平(1064—1067年)之世,襄助韩琦,辅立英宗,调停两宫。英宗治平三年,撰《通志》八卷奏呈,颇为英宗重视,命设局续修。宋神宗赵顼即位,擢翰林学士,名其书曰《资治通鉴》,并亲自作序,俾日进读。王安石当政,推行新法,司马光极力反对,以意见不被采取,乃求外任。熙宁三年(1070年),以端明殿学士知永兴军(今陕西西安)。次年,改判西京(今河南洛阳)御史台。从此居洛阳15年,六任闲职,皆以书局自随,专意编纂《资治通鉴》。元丰七年(1084年)书成。哲宗即位,太皇太后高氏听政,召司马光为门下侍郎,进尚书左仆射,成为元祐更化的领袖人物。他任相不到一年,新法罢废殆尽。元祐元年(1086年)病死。赠太师、温国公,谥文正。
司马光学识渊博,史学之外,音乐、律历、天文、书数无所不通,但不喜释、老之学。生平著作甚多,主要有史学巨著《资治通鉴》以及《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稽古录》、《涑水记闻》、《潜虚》、《书仪》、《家范》等。另有《续诗话》一卷,有《历代诗话》本。
宋真宗天禧三年(1019年)十月十八日,司马光出生于光州光山(今河南光山县),此时其父司马池任光山县令,所以给他起名光。六岁时,司马池就教司马光读书;七岁时,不仅能背诵《左氏春秋》,还能讲明白书的要意。
宝元元年(1038年),司马光二十岁,他参加了会试,一举高中进士甲科,从此步入仕林,初任华州(今陕西渭南市华州区)判官。此时司马池正任同州(今陕西大荔)知州,两地相距较近,司马光经常前往探望父母。在同州他结识了同科进士石昌言,石早有才名,在同州当推官,虽比司马光大二十多岁,但两人很谈得来,经常在一起交流学问,谈古访今,成为忘年之交。同年,他和张存的女儿结婚。
宝元二年(1039年),因父亲调往杭州任职,司马光辞掉华州判官,改任苏州判官。正当他怀着远大的抱负,在仕途上步步上进时,他的母亲病逝了。按照封建礼教,他必须辞官回家服丧三年。在此期间,北方党项族人元昊称帝(宝元元年,1038年),建立了西夏国,西夏为了摆脱对宋朝的臣属地位,同宋朝发生了战争,宋朝连连失败。宋仁宗为了加强军事防御力量,要求两浙添置弓手,增设指挥使等官职。司马父子认为这样做,并没有什么好处。于是由司马光代父草拟《论两浙不宜添置弓手状》,从各方面阐述添置弓手增设武官。
庆历元年(1041年)十二月,司马池病死在晋州,司马光和兄长司马旦扶着父亲的灵柩回到了故乡夏县。双亲的相继去世,使司马光悲痛万分,他叹息“平生念此心先乱”。但他在居丧期间,把悲哀化作发奋读书作文的动力,以排遣无尽的悲伤和寂寞。在此期间,他读了大量的书,写了许多有价值的文章,如《十哲论》、《四豪论》、《贾生论》,对一些古人古事,根据自己的见解和感受,提出见解。在居丧三年的时间里,他了解了许多下层社会生活的情况。
庆历四年(1044年),二十六岁的司马光服丧结束,签书武成军判官,不久又改宣德郎、将作监主簿,权知丰城县事。在短短的时间里,就取得“政声赫然,民称之”的政绩。在工作之余,他大量阅读典籍,写下不少论文,如《机权论》、《才德论》、《廉颇论》、《应侯罢武安君兵》、《项羽诛韩生》、《汉高祖斩丁公》、《甘罗》、《范睢》、《秦坑赵军》等几十篇。
庆历六年(1046年),司马光接到诏旨。调他担任大理评事、国子直讲。赴京之日,僚友们空府出动,置酒为他饯行。司马光为大家的热情所感动,即席赋诗:“不辞烂醉樽前倒,明日此欢重得无?追随不忍轻言别,回首城楼没晚烟!”这时司马光意气风发,虽然宦海茫茫,风云莫测,但仍怀着激动的心情来到京都。
庆历七年(1047年),司马光二十九岁,贝州农民王则起义,攻占贝州城,号称“东平郡王”。这时司马光父亲好友庞籍在朝为枢密副使,掌管全国军事要务。司马光写了《上庞枢密论贝州事宜书》,为尽快平息起义给庞籍献计献策。具体建议“以计破”,威胁利诱并用,进行分化瓦解,只诛“首恶”,余皆不问。实际上起义军只坚持66天,首领王则被杀,其余尽皆焚死。
皇祐元年(1049年),庞籍升任枢密使,举荐司马光任馆阁校勘,但没有得到皇帝的许可。
皇祐三年(1051年),司马光三十三岁,由宰相庞籍推荐任馆阁校勘,同知太常礼院。他在任职期间对《古文孝经》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并撰写了《古文孝经指解》一文。皇祐五年(1053年),司马光任殿中丞,除史馆检讨,修日历,改集贤校理,专任史官。从此,司马光开始了对历史的研究。正在司马光潜心研究历史时,庞籍被罢宰相职,降为户部侍郎,出任郓州(今山东郓城境内)知州。庞籍举荐司马光为郓州典学。
至和元年(1054年),司马光离开志趣相投的王安石、石杨休、包拯等人,去往郓州。不久,提任为通判,负责考察全州官吏。
至和二年(1055年),因庞籍出知并州,为河东路经略安抚使,司马光改任并州通判。
嘉祐元年(1056年),他连写三封《请建储副或进用宗室》(第一、二、三状),建议仁宗皇帝立储君,而前后三状没有结果以后,又托范镇在奏事时代为转达,请仁宗有个明确答复。但这一切均未说服仁宗,司马光选择了沉默。
司马光随庞籍在河东路任职期间,宋朝和西夏处于休战时期,但他并没有放松警惕,而是深入民间听取当地人意见。并州乡贡进士刘邕对边事很有研究,写成《边议》10卷,议论很有见地,司马光便予以推荐。
司马光认为绝市和修建堡垒的办法有利于保护边界地区安宁,于是一面禁绝边民和西夏互市,一面决定修堡。正在这时,带兵将军郭恩,乘酒出击西夏,结果大败而归,自己不得已而自杀。朝廷御史审理此案,庞籍一人承担了责任,事后庞籍被解除了节度使之职,贬谪知青州事,司马光向皇帝连奏三状奏明庞籍是听了他的意见才决定修堡的,说明庞籍完全是出于“欲为国家保固疆圉”的本心,“发于忠赤,不顾身谋”,因为“过听臣言,以至于此”,应当“独臣罪,以至典刑”。而庞籍得知司马光要为自己辩解时,就又上奏章,引咎自归,请求免除司马光之罪,使司马光没有受到任何责罚。庞籍和司马光以忘年之交,互相支持、爱护,难能可贵。庞籍死后,司马光不忘庞籍对他的大恩,待其家人如自己的亲人。
嘉祐三年(1058年),司马光迁开封府推官,赐五品服。
嘉祐六年(1061年),擢修起居注。司马光坚决推辞,连上五状,他认为自己“实非所长”,但仁宗一直不收回成命。不久,仁宗下诏,迁司马光为起居舍人,同知谏院。任职五年期间,前后向皇帝上奏疏170余份,先后向仁宗上书“三言”、“五规”,多次上书仁宗解决继嗣的问题,仁宗觉得司马光真心为国家社稷考虑,遂将奏折转至中书省。司马光亲自到中书省催办,直到赵曙被立为皇太子。
司马光四十四岁时,擢为知制诰,但司马光不愿就职,他认为这是一个掌管起草诏令的差事,不是他的特长。为此,他在嘉祐七年(1062年)三月,连上九《辞知制诰状》,说明不适宜任此职务;仁宗皇帝收回诏令,改授天章阁待制兼侍讲,仍知谏院。
嘉祐八年(1063年)三月二十九日,仁宗驾崩。四月赵曙即位,即英宗。两宫矛盾加剧,司马光看到这种情况,四月十三日进《上皇太后疏》,四月二十七日进《上皇帝疏》,力陈国家当务之急应君民同心、内外协力的道理。六月二十二日,他又上《两宫疏》,指出:“金堤千里,溃于蚁穴;白璧之瑕,易离难合。”皇帝没有太后支持“无以君天下”,太后离开皇帝“无以安天下”。十一月二十六日,又写了两封章奏,一封给皇太后,一封给皇帝。在奏章中,讲历史,摆利害,晓明大义,从全局出发,苦苦相劝,终于得到效验。加之英宗的病情也有所好转,使太后和英宗的矛盾趋于缓和。
从嘉祐八年(1063年)三月到治平元年(1064年)七月的一年多时间里。司马光为消除太后和英宗之间的矛盾,前后共上奏章17封。在五年的谏官生涯中,除了关注社会上层,帮助朝廷解决好皇位继承和皇帝的修身要领、治国政纲等关系国家命运的大事外,同时也把注意力放到下层人民身上。他发出了关心人民疾苦,减轻人民负担的呼声。而且这个思想几乎贯穿在他所有的奏章里。他在《论财利疏》中指出:当今天下最苦的是农民,因为“农民苦身劳力,粗衣粗食,还要向政府交纳各种赋税,负担各种劳役。收成好的年代,卖掉粮食以供官家盘剥,遇到凶年则流离失所,甚至冻饿而死”,建议切实采取一些利民措施。
司马光反对宫中宴饮和赏赐之风,嘉祐六年(1061年),他上书《论宴饮状》,恳请皇帝为民着想,悉罢饮宴。他上《言遗赐札子》,反对朝廷不顾国家实际,厚赏群臣。仁宗死后,英宗将仁宗价值百余万的遗物颁赐群臣,司马光也获得近千缗。但这些正确的谏言,因为朝廷腐朽,又触犯一些既得利益者,当然不能被采纳。司马光只好从自己做起,将自己所得赏赐交给谏院为公使钱。
治平元年(1064年),司马光上奏《乞罢陕西义勇札子》,他认为当时在边防组织“义勇”使百姓“骨肉流离,田园荡尽”,给百姓带来无穷苦难,希望朝廷审察利害。特罢此事。当朝廷不予采纳时,他又写第二封札子,并亲自上殿面见英宗,他说:要防边必须从将帅军政着手,一味拉夫凑数,只能是“徒有惊扰,而实无所用”。英宗这次略有所动,并把上殿札子送中书省和枢密院商量,但一经商量,方知此事拟议已久,难以更改。他又连上六疏,并和宰相韩琦进行辩论,韩琦虽然无言以对,但手中有权,司马光也拿他没办法。这次谏言失败后,司马光连上五状,要求降黜。
治平二年(1065年),朝廷任司马光龙图阁直学士,仍留任谏职。司马光因对谏官彻底失望了,借机连上三状,要求不当谏官,他在奏章上说:“臣从事谏职,首尾五年,自本朝以来,居此官者,未有如臣之久。臣资质愚戆,惟知报国,竭尽朴忠,与人立敌,前后甚众,四海之内,触处相逢,常恐异日身及子孙无立足之地,以此朝夕冀望解去。”英宗批准他免去谏职,仍进龙图阁直学士。
治平三年(1066年),司马光将《通志》(以《史记》为主,编成《周纪》5卷,《秦纪》3卷,共8卷)进呈英宗。这部书的时间是从烈王二十三年,韩、赵、魏三家分封起,到秦二世三年,秦朝灭亡为止。英宗看后大为赞赏,并给司马光二条明确指示,一是接续《通志》往下编修,二是决定设立书局,并由司马光自择官属,作为自己的助手。
治平四年(1067年),英宗病死,神宗赵顼即位。参知政事欧阳修极力向神宗推荐,说司马光“德性淳正,学术通明”,神宗任司马光为翰林学士,不久,又任司马光为御史中丞。
熙宁二年(1069年),宋神宗赵顼重用王安石为参知政事,主持变法。在思想上,王安石主张开源,司马光主张节流。司马光和王安石因政见不同,在一些问题上进行激烈的争辩,有时在皇帝主持的议政会议上也毫不相让,但司马光对王安石的变法也并不一概反对,尤其当变法还未显露明显弊病时,他也并未公开持反对意见。甚至有人要弹劾王安石时,他还进行劝解和说服。直到王安石颁发“青苗法”,司马光才表示不同意见,他认为县官靠权柄放钱收息,要比平民放贷收息危害更大,因此表现了强烈不满。宋神宗希望司马光能很好地发挥作用,辅佐自己早日挽救危机,实现国家的振兴。
熙宁三年(1070年)二月十二日,擢司马光枢密副使,司马光以“不通财务”、“不习军旅”为由,坚决推辞,从十五日到二十七日,连上五封札子,自请离京,后以端明殿学士知永兴军(现陕西西安市)。
熙宁四年(1071年)四月九日,他看到他的好友范镇因直言王安石“进拒谏之计”、“用残民之术”,因而被罢官。司马光愤然上疏为范镇鸣不平,并请求任职西京留司御史台,自己退居洛阳,绝口不论政事,以书局自随,继续编撰《通鉴》,时间长达15年。
元丰七年(1084年),司马光已六十六岁,《资治通鉴》全部修完,是年七月十一日全书呈上,十一月,《通鉴》的最后部分《唐纪》和《五代纪》修成以后,司马光连同《通鉴考异》、《通鉴目录》一起奏进给神宗皇帝。神宗皇帝十分重视,将书的每编首尾都盖上了皇帝的睿思殿图章,以其书“有鉴于往事,以资于治道”,赐书名《资治通鉴》,并亲为写序。十二月初三日,神宗降诏奖谕司马光,说他“博学多闻,贯穿今古,上自晚周,下迄五代,成一家之书,褒贬去取,有所据依”。并赏与银、绢、衣和马,擢升司马光资政殿学士,迁范祖禹为秘书省正字。
元丰八年(1085年),司马光六十七岁。三月七日,神宗病死,年仅10岁的赵煦继位,是为哲宗。哲宗年幼,由祖母皇太后当政。皇太后向司马光征询治国方略,司马光上《乞开言路札子》,建议“广开言路”。司马光又一次呼吁对贫苦农民不能再加重负担,而且主张新法必须废除,要对农民施以“仁政”,接着上第二份奏疏《修心治国之要札子》,重点谈用人赏罚问题,提出保甲法、免役法和将兵法是“病民伤国,有害无益”。
皇太后下诏起用司马光知陈州,不久,又下诏除授门下侍郎(即副宰相)。但司马光上疏辞谢,以自己“龄发愈衰,精力愈耗”,请求只任知陈州。以后在周围亲友支持下还是到任就职了。司马光向皇太后进言,为了实现废除新法的政治主张,把因反对新法而被贬的刘挚、范纯仁、李常、苏轼、苏辙等人招回朝中任职,吕公著、文彦博等老臣也被召回朝廷任职。
司马光废除新法,上《请革弊札子》,又在《请更新新法札子》中,把新法比之为毒药,请求立即采取措施,全部“更新”。废除了保甲法,又废除了方田均税法、市易法、保马法,带病得知免役法、青苗法和将官法还未废除,无限感伤地说:“吾死不瞑目矣!”他向吕公著说:“光自病以来,悉以身付医,家事付康(司马康),国事未有所付。”切望吕公著能够完成他的宿愿。同时,上表请求辞位。但皇太后对他很倚重,不但不准辞位,反下诏除授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正式拜为宰相。接着很快就废除了免役法、青苗法。司马光终于完成了自己废除免役法的夙愿,实现了自己的政治主张。
司马光在第二次回朝为相期间,辑录《国语》的精要,编成《徽言》一书。又将《历年图》和《百官公卿表》增补、总辑为《稽古录》一书,形成一部“略存体要’’的简明通史,又负责将《资治通鉴》进行了最后的校定。
元祐元年(1086年)九月初一,司马光因病逝世,享年六十八岁,获赠太师、温国公,谥号文正,宋哲宗赐碑名为“忠清粹德”。死后,哲宗将他葬於高陵。灵柩送往夏县时,京城的人们罢市前往凭吊,有的人甚至卖掉衣物去参加祭奠,街巷中的哭泣声超过了车水马龙的声音。等到安葬的时候,哭的人非常真诚,仿佛是在哭自己的亲人。岭南封州的父老们,也都纷纷祭奠司马光,京城及全国各地都画他的像来祭祀他,吃饭前一定要先祭祀他。
绍圣元年(1094年),章惇为相,议论司马光更变熙丰法度,哲宗下诏削除司马光的赠谥,毁坏所赐碑。绍圣四年(1097年),再贬为清海军节度副使,又追贬朱崖军司户参军。元符三年(1102年),追复太子太保。崇宁二年(1103年),蔡京为相时,再次追降左光禄大夫,旋即除名,将司马光等称为“元祐党人”,刻元祐党人碑,禁止元祐学术。大观年间,追复太子太保。靖康元年(1126年),赠太师,再次赐谥。宋高宗建炎年间,配享哲宗庙廷。
宋理宗宝庆二年(1226年),理宗图二十四功臣神像于昭勋阁,司马光位列其中。咸淳年间,从祀于孔庙。
明嘉靖年间,从祀时称“先儒司马子”。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司马光与历代功臣四十人从祀历代帝王庙。
政治
宣仁太后是前此宫廷中反对变法的后台,掌权后遂援引司马光、文彦博等保守派到政府中,各种反变法的力量聚集在一起。司马光打着“以母改子”的旗号,反对新法。他把变法的责任都推给王安石,攻击“王安石不达政体,专用私见,变乱旧章,误先帝任使”;接着全盘否定了新法,诬蔑新法“舍是取非,兴害除利”,“名为爱民,其实病民,名为益国,其实伤国”。新法大部废除,许多旧法,一一恢复。如差役法,知开封府蔡京依司马光的限令,在五天之内全部恢复,对社会的危害较熙宁以前还要严重。通过变法而积聚起来的钱财,也在反变法派执政的几年当中“非理耗散殆尽”。
与此同时,还不遗余力地打击变法派。章惇曾对司马光恢复差役法的主张一一进行批驳,反变法派动员全部台谏力量,对章惇屡加击逐,直至被迫赋闲。列为王安石等人亲党的变法派官员,全被贬黜,其中蔡确写《车盖亭诗》,以为皆涉讥讪,贬死于新州。变法派人人怀自危,惶惶不安,吕惠卿在谪籍不敢喝口冷水,唯恐因此得病,而被反对派抓住把柄。
对西夏,则继承了熙宁以前的妥协政策,把已收复的安疆、葭芦、浮图、米脂四寨割让给西夏,以偷安一时。这些倒行逆施,激起社会上广泛不满。 头脑较为清醒的人们曾劝告司马光,要为年幼的宋哲宗设身处地,异日若有人教以“父子义”,唆使哲宗反对今天的“以母改子”,后果不堪设想。司马光说:“天若祚宗社,必无此事!”司马光及其后继者无视小皇帝,因而愈益激起哲宗的不满。哲宗亲政后说,他在垂帘听政期间“只见臀背”,斥责反对派全不懂君臣之义。宣仁太后一死,复辟旧制的反变法派随之垮台,并受到倍加沉重的打击。
史学
司马光的主要成就反映在学术上。其中最大的贡献,莫过于主持编写《资治通鉴》。宋神宗熙宁年间,司马光强烈反对王安石变法,上疏请求外任。熙宁四年(1071年),他判西京御史台,自此居洛阳十五年,不问政事。这段悠游的岁月,司马光主持编撰了294卷近400万字的编年体史书《资治通鉴》。司马光的独乐园,既是他的寓所,也是《资治通鉴》书局所在地。这里环境幽美,格调简素,反映了园主的情趣和追求。其书局在汴京时已奉诏成立,除了司马光之外,当时的著名学者刘恕、刘攽和范祖禹都参与了书局的工作。其中,司马光任主编,刘恕、刘攽、范祖禹为协修,司马光的儿子司马康担任检阅文字的工作。司马光来洛阳后,便把《资治通鉴》书局由汴梁迁到洛阳。在独乐园中常住的不仅有书局的工作人员,当时洛阳的名贤如二程、邵雍、文彦博等也常来此聚会,堪称是一个学术中心。
他在《进资治通鉴表》中说:“臣今筋骨癯瘁,目视昏近,齿牙无几,神识衰耗,旋踵而忘。臣之精力,尽于此书。”司马光为此书付出毕生精力,成书不到两年,他便积劳而逝。《资治通鉴》从发凡起例至删削定稿,司马光都亲自动笔,不假他人之手。
《资治通鉴》是中国最大的一部编年史,全书共二百九十四卷,通贯古今,上起战国初期韩、赵、魏三家分晋(公元前403年),下迄五代(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末年赵匡胤(宋太祖)灭后周以前(公元959年),凡一千三百六十二年。作者把这一千三百六十二年的史实,依时代先后,以年月为经,以史实为纬,顺序记写;对于重大的历史事件的前因后果,与各方面的关联都交代得清清楚楚,使读者对史实的发展能够一目了然。宋元之际史学家胡三省说:“为人君而不知《通鉴》,则欲治而不知自治之源,恶乱而不知防乱之术。为人臣而不知《通鉴》,则上无以事君,下无以治民。……乃如用兵行师,创法立制,而不知迹古人之所以得,鉴古人之所以失,则求胜而败,图利而害,此必然者也。”(《新注资治通鉴序》)王应麟说:“自有书契以来,未有如《通鉴》者。”清代大史学家王鸣盛说:“此天地间必不可无之书,亦学者不可不读之书”(《十七史商榷》卷一)。近代著名学者梁启超评价《通鉴》时说:“司马温公《通鉴》,亦天地一大文也。其结构之宏伟,其取材之丰赡,使后世有欲著通史者,势不能不据以为蓝本,而至今卒未有能愈之者焉。温公亦伟人哉!”
文学
司马光一生主要精力用在修史和从政上,不以文学自矜,他评价自己“至于属文,实非所长”。但他学问博大精深,把做学问与作文章结合起来,虽无意为文而文自工。司马光“务为可用之文,推崇文以载道”,认为华而不实的诗无用,他所称赏的不是辞藻堆砌的诗,而是平淡闲远,抒发真性情、真自我的诗歌。
经学 在经学上,司马光弘扬儒术,力辟佛老,对儒家经义做了许多开创性的阐释,朱熹将其与同时的周敦颐、邵雍、二程(程颢、程颐)、张载合称为北宋“道学六先生”。
书法
司马光留存下来的书法作品不多,他的字瘦劲方正,一笔一画都写得十分规矩,即使是长篇大幅,也毫不马虎。如此端劲的书风,与他忠直严谨的个性也是相似的。
司马光是以正书和隶书为主要书体的,且正多于隶。其正书的特点是:用笔提按分明,结体规整扁平,在横划的入笔出锋处,时常带有隶意蚕头凤尾的意图和造型,明显融入了隶书传统。而隶书的特点则是:淳古不及汉隶,流美不及唐隶,但其用笔方折斩截,笔力力透毫端,笔画沉涩刚劲,结体多取纵势。字体虽小而意气雄厚,转折之处,锋棱宛然,刚柔相济。线条以直弧相参,于朴拙之中带有十分秀美之态。其隶法之外兼带楷意,无一般唐隶多见的肥满之弊,有怒而不威的风致。
司马光之书法的成就,主要是由于他具有对书画和金石的学识与鉴赏之能,并根据个人胸臆,博采众家之长,融秦篆之圆劲、汉隶之凝重、晋人之蕴藉、唐楷之刚健于一炉,从而形成鲜明的个人面貌和风格,这在宋人书法中无疑是自成一家、独树一帜。
黄庭坚《论书》就曾评价说:“温公正书不甚善,而隶法极端劲,似其为人,所谓左准绳,右规矩,声为律、身为度者,观其书可想见其风采。”宋高宗也称:“司马光隶书字真似汉人,近时米芾辈所不可仿佛。朕有光隶书五卷,日夕展玩其字不已。”
司马光坚决反对王安石变法,认为“祖宗之法不可变也”。他说王安石的变法是侵官、生事、征利,青苗等法是聚敛行为,违背了周孔仁政思想,或能富国,但更病民。他否认王安石关于社会贫弱在于开源不足的观点,认为社会财物总量有限,关键在于节流。
司马光主张尊君。他说“王者万物之父也”,国家治乱兴衰系于人君一身,没有人君来决是非、行赏罚,国家将混乱不宁。臣下应绝对服从君主,违君之命应受“天刑”。他同意人臣对君主可以死谏或辞职,但坚决反对孟轲关于贵族之卿可以易君之位的说法。还认为早立太子对于安定皇室意义重大,而皇室安定乃天下安定的前提,因此他七年不懈,力劝仁宗建储。
司马光强调以礼治国,认为礼“用之于身,则动静有法而百行备焉;用之于家,内外有别而九族睦焉;用之于乡,则长幼有伦而俗化美焉;用之于国,则君臣有叙而政治成焉;用之于天下,则诸侯顺民而纪纲正焉”(《资治通鉴》卷十一,高帝七年)。司马光的礼就是正名、定分,区别君臣的等级关系。他说:“礼莫大于分,分莫大于名。……何谓分?君臣是也。何谓名?公侯卿大夫是也”(《资治通鉴》卷一,威烈王二十三年)。
司马光认为治国要赏罚分明。他指出:“政之大本在于刑赏,刑赏不明,政何以成?”(《资治通鉴》卷七十九),又说:“赏有功,诛有罪,此人君之任也”(《资政通鉴》卷一百七十二)。他认为不掌握好刑赏这两个重要武器,有功不赏,有罪不诛,无论多么英明的人都难以为治。所谓赏罚分明,就是赏罚公平,不能厚此薄彼,畸轻畸重。
在用人问题上,司马光主张德才并重,德先才后。对于“才”和“德”的关系,他说:“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根据每个人的才德情况,他把社会上的人分作四类,“德才全尽谓之圣人,才德兼亡谓之愚人,德胜才谓之君子,才胜德谓之小人”。他认为国家选拔人才,应该选拔那些才德兼备的“圣人”,退而求其次,是选拔“德胜才”的“君子”。如果圣人、君子都得不到,宁可要愚人,也不要那些小人。因为小人有才,如虎添翼,将遗患无穷。“自古以来,国之乱臣,家之败子,才有余而德不足,以至于颠覆者多矣”(《资治通鉴》卷一)。他反对压抑人才的做法,提出不拘资序,不论亲疏,不讲门第,不计恩怨等唯才是举的取人路线。他说:“苟有才德高茂合于人望者进之,虽宿昔怨仇勿弃也;有器识庸下无补于时者退之,虽亲暱姻娅勿取也”(《司马温公传家集·言为治所先上殿札子》)。
司马光一生的主要活动是修史与反对变法。他曾被称为北宋道学“六先生”之一,与道学之兴有密切关系。他认为,天是自然、社会和人生的最高主宰,“人之贵贱贫富寿夭系于天”,一切全由天命所定,人力不能使它改变。他还说:“天地不易也,日月无变也,万物自若也,性情如故也,道何为而独变哉?”认为社会历史有万世不易之规,即礼义纪纲。他很强调仁义礼智等封建道德的作用,认为这是决定社会治乱兴衰的根本。他还提倡“诚”的修养境界。他用唯心主义天命论和道德决定论维护封建社会的统治秩序。为了使统治者汲取历史教训,司马光在史书中也曾揭露了一些苛政严酷、社会腐败、民不聊生的史实,对于了解封建社会的历史有一定参考价值。
保护财源、注重人民生活
司马光认为自然界所能生产的财富有一定限度,不归百姓掌握,就归官府支配,王安石所说的“不加赋而国用饶”,不过是继承了桑弘羊的欺人之谈。他要求富国必先富民,因为农、工、商贾是国家的财源,尽力保护他们,国富才有可靠的保证,他提出“养其本源而徐取之”的原则,说:“夫农工商贾者、财之所自来也”,“彼有余而我取之,虽多不病矣”(《温国文正司马公集·论财利疏》)。他还指出农民的生活最苦,赋役负担最重,因此需要保护农民,反对只在口头上重农,而实际上却严重损害农民利益的做法。他亲自实地调查,了解到农民不敢求富的顾虑,当时只要多种一棵桑树,多养一头牛,口粮稍有积蓄,就要被当成富室,各种赋役立即一齐袭来,这种情况严重束缚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他要求切实减轻农民负担,除缴纳夏秋两税外,应免去其他一切赋役,使农民敢于求富,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朝廷的财经状况才能根本好转。
节用简赏、统一管理财政
司马光指出,北宋初期,版图虽狭财源少,但财经状况很好,而全国统一以后反不如前,其主要原因是士兵不精,吏员冗杂,宗室繁衍,赏赐无节,奢华无度,使府库拮据,内藏亦尽。因此,他要求皇帝带头节用,严禁滥赏,以挽危局。他还建议设立总计使,统一管理全国的财政收支,不同意皇帝把内藏库变成一己私藏的做法,认为国家财政若不能统一管理,即使财货多如江海,也要枯竭。
注意实效,重在任贤久任
司马光认为财政状况好坏,不决定于制度而决定于执行制度的人,应选择精通业务的人加以久任,否则就难出成绩。他特别强调专业人才对于改进管理,提高实效的重要性。如果用非所学,更迭频繁,就会极大影响工作效益。因此,必须改革用人办法。他建议朝廷精选通晓财经钱谷业务的京官,放到实际工作中去考察选拔,工作确有实效,逐级予以提升,反之,就不再任用。
主张轻税,反对官营经济
主张轻税是司马光反对王安石变法的理论支柱之一。他认为君与民,富者和贫者都是互相依赖、互相资助的关系。征收赋税是正当的,但不能太过。朝廷只能依靠赋税收入,“量入为出”,不能直接插手经营市易专卖,贷放青苗,坐收重息,他称此为“与民争利”,表面上可以美其名为“未加赋而国用饶”,实际上却是过度聚敛的新渠道,其后果就是“贫者既尽,富者亦贫”。他认为官府直接从事经营是只贪近功,不顾长远根本利益的做法。
司马光继承了儒家的政治思想,在儒家思想指导下编写成的政治历史巨著《资治通鉴》,对中国历代政治产生过重大影响。
司马光在历史学上的成就为大家所公认。但由于他坚决反对王安石变法,故在他死后不久就被周秩、章惇(1035~1105)、蔡京(1047~1126)等人打成奸党,至南宋建炎初年才彻底恢复名誉。以后史书上一般倾向于褒扬司马光而贬责王安石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学术界一般对王安石变法持肯定态度,而批评司马光的保守政治态度。1980年以来,有一些历史学家对此提出不同意见。
司马光墓,在山西夏县城北12.5公里的小晁村西鸣条岗上。司马光(1019~1086)著名史学家、政治家。字君实,夏县人。宋哲宗时任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著有《资治通鉴》、《司马文正公集》、《稽古录》、《涑水纪闻》等。元祐元年卒,赠太师温国公,归葬故里祖茔内。陵园东西长约290米,南北宽约190米,占地约5.4万余平方米。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守坟祠在陵园中部,现存建筑仅有大殿,面阔五间,进深六椽,梁架、檩椽、柱头、斗栱等均系明代特点。茔地在陵园西部,有大小墓冢13座。正中3座高大,成品字形排列,为司马光及其父兄的墓。墓前两侧原侍立石人、石羊、石猪、石马、石虎等27件。茔内有司马光、苏轼和王安石撰文的墓碑4通。墓南有明嘉靖年间所建碑亭1座,方形,基座每边长14.9米,重檐十字歇山顶,内竖“忠清粹德之碑”1 通,碑额为宋哲宗赵煦御篆,碑文原为苏轼撰并书,已剥蚀难辨。现碑为明嘉靖间仿宋碑复制。
余庆禅院在陵园东部,现存大殿面阔五间,进深六椽,原为北宋元丰八年(1085)敕建,后经历代修缮,梁架、柱头、斗栱等仍保存了金代建筑的特点。殿内3尊大佛,塑工细腻,有宋塑风格,两侧有胁侍、金刚,塑造甚精。祠和寺内有宋以后历代碑石26通,记载司马光父子身世及陵园沿革。
1981年对宋坟祠和余庆禅院进行修缮,复建了已塌毁厩房,周围建筑围墙,并设专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