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得过乙肝的人可以辞退吗
律师解答:
公司无权开除,但发现员工患乙型肝炎,必须离开该员工的生产第一线。公司退休的,必须按劳动法规定补偿。除国家法律外,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容易扩散乙型肝炎的工作外,使用者不得以工人携带乙型肝炎表面抗原为理由拒绝招聘或辞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
相关法规
《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第二条促进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实现公平就业,主要包括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就业权利等。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乙肝扩散的工作外,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理由拒绝招用或者辞退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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