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民事法律行为指公民或法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法民事行为。确认无效法律行为(民事行为)得以撤销,对法律行为的中立性与适法性等特质,有辅助厘清的效果。未来民法总则中有关法律行为的规定,将决定我们国家与民族的生活方式,法律人应为此奋斗。
一、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达设立、变更、终止法律关系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为《民法通则》所采用,民事法律行为的上位概念是民事行为,具有表意性和目的性,排除了事实行为;同时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行为,以适法性为特征,不包括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以及效力未定民事行为。严格称谓是"法律行为",中国民法称民事法律行为。
二、行为特征
1、应是民事主体实施的以发生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行为;
2、应是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的行为;
3、应是合法行为。
三、行为分类
1、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和多方民事法律行为;
2、有偿民事法律行为和无偿民事法律行为;
3、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和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
4、要式民事法律行为和非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5、单务民事法律行为和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6、主民事法律行为和从民事法律行为;
7、有因民事法律行为和无因民事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