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400电话认证中心网站的消息,为了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的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从明年1月1日到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入所得额,按20%的税率交纳企业所得税,除了这些调整我们还应该给小微企业什么样的帮助呢?知名财经评论员李德林对此进行观察。
李德林:3万-6万的标准对微小企业在税负上有一定的减轻,我们做过一个统计他们缴纳的税负应该在25种以上,所以说单一的某一个税种额度的调减从一定程度上能够缓解这些微小企业的压力。
在这种情况之下,我相信对于微小企业税不会是单一的税种调整,而是相对于大型企业应该实施的结构性调整来说,尤其是比如说一些城建等等这些的税应该跟大企业有所区别。
否则的话不进行结构性调税对于微小企业来说它的缓解只是暂时的,要缓解生存难度的话,除了减税方面还应该获得一些货币的支持,比如说对他们的贷款利率,包括贷款的抵押等等,进行贷款政策的进一步放松,我相信才会给他们微小企业带来更多的温暖。
结构性税制调整大幕开启 此前财政部公布,自11月1日起至2014年10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这也被视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要求的又一举措。条例虽属于“暂行”,但这场几乎影响到经济、社会各个层面的改革,影响深远。
企业400电话认证中心的研究员表示:不难看出,近月来各项税改都在紧锣密鼓地推行中,增值税、营业税和资源税的推行,只是税改大幕的一个开始。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指出,要完善财税政策,推进结构性减税。所谓结构性减税,就是“有增有减,结构性调整”的一种税制改革方案。分析认为,继资源税和增值税之后,环保税、房产税也将相继登场。
国务院参事、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认为,近期国务院连续出台了资源税、小微企业减税以及增值税扩围一系列税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其实并不是单纯的减税,而是要通过改革的方法来减税,在完善税制的同时也适当减轻一些行业的税负。而另一方面,在国内财政收入向10万亿元迈进的背景下,减税大幕开启似乎也是应有之义。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系教授曾康华就认为,现在财政收入很充裕,为完善税制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宏观环境,中国正进入新一轮结构性税制的调整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