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篇)第五章:正确的十神定义
当准确无误地排出了生辰八字,我们将要透过这些信息,根据所掌握的八字套路知识,去了解自己的禀赋与惯性到底蕴藏着什么秘密。要实现针对性分析,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八字中的元素先逐一定位,就好象古筮法中的卦象,要先依据五行关系配上相应的“六亲”,才能够探测到具体要针对的事情。而八字分析需要依赖的数据名称,称为“十神”。学过六爻筮法的易者,都会明白“六亲”产生的原理,就是在原来的“五行”概念基础上渗进元素“我”,再根据“我”的五行属性,与其他五行元素的生克对比,来逐一定义各个五行元素的身份,把它们演变成六亲的概念。而八字学“十神”的产生也是基于这个原理,先在含有五行的各个八字元素中,渗进“我”这个元素,那八字中哪个元素代表“我”呢?就是日干,所以日干又叫“日元”或“日主”,它是代表自身的信息符号,例如某四柱的日干为丙火,那么“我”的五行属性就是火,命主也称为“火命人”。接着根据“我”的五行属性,与八字中其他干支的五行关系对比,逐一套算出该八字的应用符号“十神”。
与筮法不同的是,八字学的缔造者,一开始就根据“阴中有阴阳、阳中有阴阳”的易理,又在每一五行之中,再细分出阴阳二体,令原本单一的五行概念,就此裂变成各具寓意的重叠五行概念,并且将这十种概念贴上个性化的标签,构成了八字学的分析符号“十神”。正因为八字学的基本作用元素,由五行概念变成了十神概念,概念的变化,引发了生克作用上的重组。按原本单纯的金木水火土五行概念,每一五行元素即使分裂,但它们自身的性质并没有改变,所以作用也只具备单一性,就好象六爻学中地支之间的彼此作用,木的五行虽然分裂成寅木与卯木两个元素,但对于其他受木影响的五行元素而言,寅木与卯木的性质彼此是雷同的,因此寅木可以生午火、卯木一样可以生午火。五行之间的影响很笼统也很直接,无非是“生我者益、克我者损、同我者劫、我生者泄、我克者控”。但现在的十神概念,其五行内部再分裂出来的这两个元素,却各自具备独立的个性,甚至彼此的特征概念也存在对立,由此构成的十神生克观念,已经细化到了实质与表面的问题,演变成为“生我者益与否、克我者损与否、同我者劫与否、我生者泄与否、我克者控与否”的性质,于是在八字学中,笼统的五行生克不再是有效的作用方式,符合“异性相生、同性相克”更有针对性的磁极原理生克,才可以在八字中真正产生奇效。类似笼统概念的“木生火”已经不再适用,只有更细化的甲木生丁火,异性相生才是真正的相生;同理,同性的相克才算真正的相克,异性的相克实质上并不能算克制,这就是八字学中千年学术怪圈的破题。过去的传统八字学,由于生克观念上,依旧遵循笼统的五行生克观念,导致对十神彼此沟通的理念一直混淆不清,实际应用受到限制,只能通过诸如细分喜忌等方法,营造出众多的从属理论,来补救概念不清引发的定性模糊,导致理论体系变得越来越臃肿与复杂。
然而我坚信,创造八字学的古代智者们,早已经看透其中的生克关窍,不然无法解释,八字学中的“十神”概念及其正偏定位,是基于什么原理产生的。磁极原理的对位生克概念,可能才是“十神”发明者的最初本意。我们仔细分析过去传统八字学的“十神”概念,就会发现,其十神的形成模式与定义分为正偏两大类,正类十神为属性偏向于利好的元素,偏类十神则代表属性不稳定的元素,它们分别是:
1、 四柱中五行生日干的异性元素(阳生阴、阴生阳),称为“正印”,属于正类,简称“印”。
2、 四柱中五行生日干的同性元素(阴生阴、阳生阳),称为“枭神”,属于偏类,简称“枭”。
3、 四柱中五行克日干的异性元素(阳克阴、阴克阳),称为“正官”,属于正类,简称“官”。
4、 四柱中五行克日干的同性元素(阴克阴、阳克阳),称为“七杀”,属于偏类,简称“杀”。
5、 四柱中与日干相同的元素(阳见阳、阴见阴),称为“比肩”,属于正类,简称“比”。
6、 四柱中与日干五行同、阴阳不同的元素,称为“劫财”,属于偏类,简称“劫”。
7、 四柱中日干五行所生的异性元素(阳生阴、阴生阳),称为“伤官”,属于偏类,简称“伤”。
8、 四柱中日干五行所生的同性元素(阴生阴、阳生阳),称为“食神”,属于正类,简称“食”。
9、 四柱中日干五行所克的异性元素(阳克阴、阴克阳),称为“正财”,属于正类,简称“才”。
10、四柱中日干五行所克的同性元素(阳克阳、阴克阴),称为“偏财”,属于偏类,简称“财”。
之上就是自古流传下来的八字“十神”概念。其中的正印、正官、比肩、食神、正财叫五正类,为偏向利好的正面元素;枭神、七杀、劫财、伤官、偏财叫五偏类,为偏向利差、或容易出偏的负面元素。古人还认为,生我(日干)的十神中,生我的正印是实实在在利于我的,而生我的枭神却是虚妄表面的,实际上并不利于我;同样道理,克我的十神中,真正克伤我的是七杀、表面克我实际不克我的是正官;我生的十神中,真正泄我精华的是伤官,只是表面生泄,但实际不泄我元气的是食神;我克的十神中,我真实可以克控住的是正财,只是表面克制,我实际上无法把控的是偏财;与我同一五行的十神,能帮扶我的是和我一样的比肩、与我争夺的是同五行却异性的劫财。为什么会这样呢?“异性相生不相克、同性相克不相生”的磁极式生克总纲,可以揭开其中大部分的谜团:
▲假设日干为丙火,柱中的乙木就是“正印”。因为彼此异性实际相生,使到“我”能真正受生获益,故而正印为实在的利好元素,归类为正面十神。
▲假设日干为丙火,柱中的甲木就是“枭神”。因为彼此同性实际不相生,“我”不能真正受生获益,故而枭神属于虚妄表面、实际的利差元素,归类为负面十神。
▲假设日干为丙火,柱中的癸水就是“正官”。因为彼此异性实际不相克,“我”实际上不会受克变衰弱,故而正官为利好元素,归类为正面十神。
▲假设日干为丙火,柱中的壬水就是“七杀”。因为彼此同性实际相克,使“我”会受真正被克伤变衰弱,故而七杀为利差元素,归类为负面十神。
▲假设日干为丙火,柱中的丙火就是“比肩”。因为彼此同五行又同性,就好象是另一个“我,”成为帮扶的兄弟,故而比肩为利好元素,归类为正面十神。
▲假设日干为丙火,柱中的丁火就是“劫财”。因为彼此同五行但异性,就好象是“我”的竞争对手一样,故而劫财为利差元素,归类为负面十神。
▲假设日干为丙火,柱中的己土就是“伤官”。因为彼此异性实际相生,使“我”的能量实实在在被生泄掉,故而伤官为利差元素,归类为负面十神。
▲假设日干为丙火,柱中的戊土就是“食神”。因为彼此同性实际不相生,“我”的生泄只是表面,能量没有真正被挥发,故而食神为利好元素,归类为正面十神。
到此为止,“十神”的架构与八字生克原理完全吻合,但接下来古代的“正财”、“偏财”定义却又成为谜团:
▲假设日干为丙火,柱中的辛金就是所谓的“正财”。因为彼此异性实际不相克,“我”虽然表面克“财”,实际上“我”却控不住这个“财”,无法控制得住的元素,自然会增大自己的风险,等于我在投入一个自己无法预计的项目,那么它何以为“正”,成为利好元素归类到正面十神?
▲假设日干为丙火,柱中的庚金就是所谓的“偏财”。因为彼此同性实际可以相克,“我”其实可以真正操控住这个“财”,既然财已经完全受控,那对自己来讲应该属于利好才对,为何它竟然归类到体现负面的偏类十神?
我克者为控制,所以古代把我克的元素,归类为受自己掌控的人事物,例如妻妾、财产、收入、奴仆等等。既然八字学把所有的五行元素,都细拆为两个性质各异的独立体,那么被自己所克的元素,实质上就有了“可控”与“不可控”的区别。我细翻了不少古论分别对正财与偏财的定义,似乎都是把正财比喻为原配正妻、踏实财运、循规谨慎之类;而偏财则多代表妾婢继室、风险之财、取巧投机等等,这样的话,传统正财、偏财的既定概念,与五行生克的实际原理显然是相互违背的。另外我也关注到一个很明显的例子:传统八字一直把偏财比作是父亲,正印比作是母亲,理由是两者元素必定是相合的。但从正类十神代表正面、偏类十神代表负面或不稳定的角度去考究,父母都是养育自己的恩人,应该都属于利好的正面元素才对啊,把父亲定性为“偏”,显然不符合正偏类定义的逻辑,传统把偏财定义为父亲,更象是一种实践累积的经验之谈。
面对传统正偏财定义与易理的错位,难道传统定义的“偏财”其实就是“正财”?如果两者概念反转过来,“我”克同性者为“正财”,代表实际可控的稳定之财;“我”克异性者为“偏财”,代表实际不可控的欠稳定之财,无论从事实到理论,一切都将是那么顺理成章。我怀疑,古代至今正财与偏财的概念定义,可能不知道在什么时代被调包了,如果真是这样,那恐怕要追索到汉唐时期了,因为连宋代徐子平先生的《渊海子平》,对正偏财也是这样的定位。传统偏财的简写是“财”, 传统正财简写反而是简化的“才”字,这个明显有违正统理念的简写符号,也着实令人费解,但也不能成为正偏财调包的举证。而正财与偏财的分析应用毕竟区别不少,为此我翻阅了近代四柱论著,发现不少名家不是将其笼统地混为一谈,就是闪烁其词,例如民国命理学家韦千里先生,实际案例中就经常把正财与偏财混谈混用。这里头是否存在什么难言之隐呢?没有人会知道答案,也可能学者们暗地里明白,但谁也不愿意冒这删改祖宗定法的“大不讳”骂名。然而长年实践经历之后的数据,令我更加深信,古人理念下的正财更应该是“偏财”,而古人定义的所谓偏财,真实身份更应该是“正财”。我发现了不少充分的佐证:
▲凡生意经商致富之人,其八字大多数是传统正财(实际上是偏财)显像,这符合偏财即是不可控财运元素的特征,只有不可控的财运突出,才会赚得无法预计的财富。
▲凡日干与传统正财(实际上是偏财)相合之人,不是喜好稳定发展,而是更喜欢风险投机,甚至有些人沉迷于稽赌好色,可见他们投契的其实是偏财。
▲传统偏财(实际上是正财)显露的人,大多数成为企事业单位的打工人士,或以稳定收入稳健事业为主导,如果真是偏财,这些人应该更适合做财运起伏的事,例如生意营商等等。
▲四柱中传统正财(实际上是偏财)重叠之人,往往身体会比较弱,这正是偏财元素的其中一个明显特征,因为十神生克原则中,偏财是专门生七杀的元神、也是专门克伤护身正印的忌神,其“偏”就包含了身体健康出偏的寓意。
▲传统偏财(实际上是正财)重叠的人,不但身体无恙,而且学业中上事业稳健,并不见得出偏在什么地方。
▲传统偏财(实际上是正财)代表父亲,但父亲对每个孩子都是正面作用居多,逻辑上它不应以偏类的负面形象存在。有人说取偏财为父亲,因为是偏财与正印必然相合之故。我说,这偏财若称正财,那就是正财与正印必然相合了,这不更符合父母的夫妻概念、对孩子的正面身份概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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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之上古人“十神”概念的第9、10两项,应该将古人的偏财概念定性为“正财”,而古人的正财概念,则应该定性为“偏财”,这才是正确的“十神”概念。由于现代的电脑排盘软件,基本都按原来的“十神”程式设定,我们也不用另费周折去更改,直接把原来的“财”看作是正财,把原来的“才”看作是偏财就可以了。我们将第9、10两项更改如下:
9、 四柱中日干五行所克的异性元素(阳克阴、阴克阳),称为“偏财”,属于偏类,简称“才”。
10、四柱中日干五行所克的同性元素(阳克阳、阴克阴),称为“正财”,属于正类,简称“财”。
清晰了十神各自的生克概念之后,下一步就是为八字中的每一个元素,配上各自的十神身份。天干层面的十神配套,按照各自天干对日干的生克或被生克关系,套上相关联的十神就可以。之下是日干对应天干“十神”的表格索引,以备查询:
日干 甲 乙 丙 丁 戊 己 庚 辛 壬 癸
甲 比肩 劫财 食神 伤官 正财 偏财 七杀 正官 枭神 正印
乙 劫财 比肩 伤官 食神 偏财 正财 正官 七杀 正印 枭神
丙 枭神 正印 比肩 劫财 食神 伤官 正财 偏财 七杀 正官
丁 正印 枭神 劫财 比肩 伤官 食神 偏财 正财 正官 七杀
戊 七杀 正官 枭神 正印 比肩 劫财 食神 伤官 正财 偏财
己 正官 七杀 正印 枭神 劫财 比肩 伤官 食神 偏财 正财
庚 正财 偏财 七杀 正官 枭神 正印 比肩 劫财 食神 伤官
辛 偏财 正财 正官 七杀 正印 枭神 劫财 比肩 伤官 食神
壬 食神 伤官 正财 偏财 七杀 正官 枭神 正印 比肩 劫财
癸 伤官 食神 偏财 正财 正官 七杀 正印 枭神 劫财 比肩
而八字中,除了天干层面可以套上十神符号,地支层面也一样可以套上十神信息,我们很多思维架构需要用到这些十神信息。其套算规则和天干的十神定位一样,依然以日干五行为定位目标,根据各地支对该天干的五行生克,来定位地支十神。值得一提的是,传统的理论脉络对地支十神的定位,完全照搬了天干的那一套规则,即根据地支的五行与阴阳属性,与日干的作用关系来定位十神,例如日干丙火为阳,地支卯木为阴,阴生阳所以将卯木定位为正印;地支寅木为阳,阳生阳所以将寅木定位为枭神。我却一直很怀疑这种定位理论基础的合理性,仔细观察“万年历”就会赫然发现,天干与地支,其实分别隶属于各自独立的循环系统,彼此只有通过干支搭配的桥梁,才会真正产生相互影响,例如甲子、丙子、辛丑、己卯等等,这些都是在干支搭配基础下,地支对天干的作用程式。从六十甲子的干支组合分析,我们知道,天干与地支能够沟通的渠道,永远都是阴性搭配阴性,阳性搭配阳性,例如卯木对丙火,一者阴一者阳,这对干支永远也不会勾连到一块,那就是说,卯木对丙火,永远只有木生火的虚象,而没有实际意义上的相生。真正有实际意义的相生,却是寅木对丙火,因为彼此可以组成“丙寅”的干支组合,令地支之木可以生天干之火。生我者有形有实谓之正印,生我者有形无实谓之枭神,从这个角度分析,对于丙火而言,寅木的正确十神定位应该是正印,卯木的十神定位应该是枭神才对。干支搭配,是天干与地支产生彼此作用的关键纽带,也是地支对天干作用力“形与实”的评判依据。由此我们可以得出地支十神的套算规则:乃同性之间的五行生克。即阴阴相生克,阳阳相生克,阴与阳不存在生克关系。地支层面的十神定义,也是建立在这个生克原则的基础上:
▲生日干同性地支为正印,因为生我者有形有实;生日干异性地支为枭神,因为生我者有形无实。
▲克日干同性地支为七杀,因为克我者有形有实;克日干异性地支为正官,因为克我者有形无实。
▲日干生同性地支为伤官,因为我生者有形有实;日干生异性地支为食神,因为我生者有形无实。
▲日干克同性地支为正财,因为我克者有形有实;日干克异性地支为偏财,因为我克者有形无实。
▲五行相同者,与日干同性地支为比肩,因为两者有比肩之实;与日干异性地支为劫财,因为两者只有比肩之形。
明确了地支层面的十神概念之后,地支层面的十神配套,按照各自地支对日干的生克或被生克关系,依次套上相关联的十神就行了。之下是日干对应地支“十神”的表格索引,以备查询:
日支 子 丑 寅 卯 辰 巳 午 未 申 酉 戌 亥
甲 正印 偏财 比肩 劫财 正财 食神 伤官 偏财 七杀 正官 正财 枭神
乙 枭神 正财 劫财 比肩 偏财 伤官 食神 正财 正官 七杀 偏财 正印
丙 七杀 食神 正印 枭神 伤官 劫财 比肩 食神 正财 偏财 伤官 正官
丁 正官 伤官 枭神 正印 食神 比肩 劫财 伤官 偏财 正财 食神 七杀
戊 正财 劫财 七杀 正官 比肩 枭神 正印 劫财 伤官 食神 比肩 偏财
己 偏财 比肩 正官 七杀 劫财 正印 枭神 比肩 食神 伤官 劫财 正财
庚 伤官 枭神 正财 偏财 正印 正官 七杀 枭神 比肩 劫财 正印 食神
辛 食神 正印 偏财 正财 枭神 七杀 正官 正印 劫财 比肩 枭神 伤官
壬 比肩 正官 伤官 食神 七杀 偏财 正财 正官 正印 枭神 七杀 劫财
癸 劫财 七杀 食神 伤官 正官 正财 偏财 七杀 枭神 正印 正官 比肩
最后我们举个实例,看看配上了十神之后的八字,是怎样一种表现格式。举例一个男性出生于公历2000年1月1日16时正,其八字是(己卯.丙子.戊午.庚申)。这个八字的日干是戊土,简称“主”。
我们首先为这个八字的天干配上十神:
▲年干己土与戊土的关系是同五行不同性,所以己土的十神定位是劫财,简称“劫”。
▲月干丙火是生戊土的五行关系,生我者同性天干为枭,故丙火十神是枭神,简称“枭”。
▲时干庚金是被戊土生的五行关系,我生者同性天干为食,故庚金十神是食神,简称“食”。
接着我们为地支配上相应的十神:
▲年支卯木是克戊土的五行关系,克我者异性地支为官,故卯木十神是正官,简称“官”。
▲月支子水是被戊土克的五行关系,我克者同性地支为财,故子水十神是正财,简称“财”。
▲日支午火是生戊土的五行关系,生我者同性地支为印,故午火十神是正印,简称“印”。
▲时支申金是被戊土生的五行关系,我生者同性地支为伤,故申金十神是伤官,简称“伤”。
最后这个八字带十神简称的显示格式如下:
劫 枭 主 食
乾造: 己卯 丙子 戊午 庚申
官 财 印 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