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厦门民事律师-分手后转账的钱可以要回吗?分手后可以要求返还礼物吗?
律师解答:
分手后转账的钱可以要回吗?
一般而言,情侣在恋爱期间为另一方的正常花费或者具有特殊含义的转账金额是认为对于另一方的赠与,这部分钱款因为赠与的性质是无法向对方要回的;另一方面,如果是情侣一方向另一方的借款,那么在分手之后出借款项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索要借款本金和利息,这部分款项可以要回,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分手后可以要求返还礼物吗?
分手时可以要求返还礼物。一般而言,恋爱期间,双方分手时要求返还互赠小礼物的,一般不支持。然而,大量赠与不同。付款人是基于未来的婚姻和共同生活,这种赠与是有针对性的,有条件的;如果双方不能继续履行婚约并结婚,接受方继续占有财产将失去事实和法律依据,构成不当得利,应予以退还。由于恋爱关系的特殊性,双方没有法律认可的身份关系,但与普通人的关系不同。建议恋爱期间的男女保持冷静,恋爱期间要小心给对方财产,尤其是买房、借钱等常见问题。一起买房时,一定要注意意把自己的名字写在购房合同里,或者让对方个收据,并注明收款的目的,以免以后发生纠纷时难以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二条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分手可以要求赔偿吗?
只有在对方未经你的许可侵犯了你的财产权益,危害了你的人身权才可以起诉要求赔偿,分手是私权自由,情侣关系不像登记婚姻那样是法律承认的人身关系,法院不会因为一方情感伤害受理你们的纠纷。因为恋爱双方均是成年人,而且他们是自由恋爱,这本身是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婚姻自由原则的,如果谈不拢,双方分手,这本身也是婚姻自由的表现,因此,不需要赔偿。如果要求给赔偿这就违反了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基本法律原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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