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需要补偿员工 不续签劳动合同公司给补偿吗
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需要补偿员工!这事你知道了吗?
劳动合同到期后,看似可以“一拍两散”了,但是劳动合同法规定,即使是约定的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照样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也许有很多老板都如同您一样,对某个员工略有些不满,但是又找不到理由开了他,于是就打算合同到期的时候不续签。好不容易熬到了合同到期,结果怎么还要赔钱?劳动合同不是都已经到期了吗?凭啥呢?”
1、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的第46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1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本法第44条第1项”是指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
2、如果是员工不续签,需要补偿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可以看出,如果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公司是否补偿需分两种情况对待:
(1)若用人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对员工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2)若用人单位已经维持或者提高了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单位不对员工不进行经济补偿。
3、补偿金额是如何规定的?
经济补偿的金额取决于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补偿。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
员工的月工资太高,即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经济补偿金只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并且计算的最高年限不超过12年。
4、释义:
“经济补偿是国家调节劳动关系的一种经济手段,引导用人单位长期使用劳动者,谨慎行使解除权利和终止权利。……实践中,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的情况比较普遍,用人单位为了规避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通过签订短期劳动合同,待劳动合同终止时,再结束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通过规定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可以起到遏制劳动合同短期化趋势,防止用人单位钻法律的空子,按照企业实际需求,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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