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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民事律师-一方父母出了部分购房款离婚时房产

问:成都民事律师-一方父母出了部分购房款离婚时房产

律师解答:

一方父母出了部分购房款离婚时房产法律求助

网友提问:

我和丈夫结婚后购买房屋时,因两人积蓄不够支付房款,丈夫的父母替我们出了一部分钱作为房款,请问离婚时对父母出资部分该如何处理

律师回答: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第项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2004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也就是说,根据我国现有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双方婚后购买房产时,一方或双方的父母如果明确表示其出资是赠与某一方的,该部分房款只属于被赠与的一方,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反之,如果没有明确表示赠与一方,则父母的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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