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要是交通事故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并不是只要是交通事故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而是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相关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诉前财产保全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二、财产保全被法院受理后,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财产会被查封吗?
1、财产保全被法院受理后,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财产有被查封的可能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保全方式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2、若是保全错误,提出保全请求的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 保全错误补救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不管是因交通事故的发生而引起的民事纠纷,还是其他类型的民事纠纷,在发生之后,若是纠纷当事人选择向法院起诉、且在起诉的时候想要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请求,那么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满足保全条件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