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只要单身人士符合法律规定的领养小孩条件,单身也是可以领养孩子的,同时领养小孩需要办理登记手续。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单身可以领养小孩吗?领养小孩有什么条件?领养小孩的程序有哪些?接下来由法律知识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单身可以领养小孩吗
按照《收养法》的规定,收养孩子时,收养人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5、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从上述的规定中看,法律没有把单身作为能否收养孩子的条件,因此只要满足上述的法律条件,单身也是可以收养孩子的。
二、领养小孩有什么条件
1、被收养人条件
(1)不满十四周岁的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不满十四周岁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不满十四周岁的子女。
2、送养人条件
(1)孤儿的监护人;
(2)社会福利机构;
(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3、收养人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子女,可以不受上述第(一)条第3点、第(二)条第3点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以及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并可以不受上述第(一)条第3点、第(二)条第3点、第(三)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以及收养一名的限制。
三、领养小孩的程序有哪些
(一)想要领养小孩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向领养登记机关提交领养申请书;
2、向领养登记机关提交证件和材料:
其中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想要领养孩子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 想要领养孩子的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领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领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二)领养登记机关办理领养孩子的程序
领养登记机关收到领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领养法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领养登记,发给领养证,领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领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领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领养登记机关在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起60 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公告期间不计算在登记期限内。
以上是法律知识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单身可以领养小孩吗?领养小孩有什么条件的内容,由此可知,领养小孩的条件需要满足无子女,有教育被抚养人的能力,身体健康且年满三十周岁的人。如其它疑问,欢迎向法律知识网发布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