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还钱借条不见了还能将欠款要回来吗
1、找证人证明借贷关系存在
司法实践中,并不是只有借条能够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的。证人证言同样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其效力主要看是否能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所以,如果借条丢失了,但是有证人可以作证,而且证言是属实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2、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
可从容地要求债权人订立还款计划或订立还款协议书。只要对方肯签还款计划或协议书条件可放宽,只要有了还款计划或协议书就可以弥补遗失的借条。要注意最好不要让对方察觉到借条已经丢失,否则对方可能会赖账!
3、偷偷录音证明借贷事实
债权人还可以与对方当面交谈或电话交谈,并把内容录下来作为证据,但是应当强调录音取得的合法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合法取得的私自的录音证据,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1)被录音者必须是债务人。
(2)录音内容必须完整反映债权债务的内容。
(3)录音应当真实完整。
(4)录音内容必须反映被录音人真实意思表示。
(5)录音取得的方式应当合法。
(6)录音应留下原始载体。
(7)录音可以公证。
二、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有哪些
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若债权人提起诉讼、主张权利、或债务人认可债务或部分履行债务,可以造成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其中,提起诉讼包括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公检法报案或控告、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其他组织请求保护; 主张权利包括你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方式包括短信通知、书面通知、口头通知等。
债务人承认,是指债务人通过一定方式向债权人作出愿意继续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其意味着对债权人权利存在的认可。这一认可行为,使当事人之前的债权债务关系得以稳定、明确。债务人除直接表示愿意继续履行外,如果明确承认自己的义务、请求延期给付、分期履行或者对债务履行提供担保、支付利息、作出部分履行承诺或者债权转让、债务承担等行为,这些行为只要发生在诉讼时效进行过程中,就可以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
在实际生活中,经常存在借条丢失的情况,借条丢了不代表钱就一定要不回来了,可以尝试通过电话或者见面录音的方式让对方承认债务的存在,留好证据可以通过法院让对方还钱,也可以与对方签订还款协议,如果对方同意也意味着对方承认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