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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新闻媒体采访的记者,若无记者证,去采访调查是否合法?

新闻记者证是证明持有人在某新闻媒体单位工作在编人员,并具有采访新闻从业资格。

为适用当今时代发展需要,现今新媒体已是雨后春笋,而这些新媒体为发展与工作的需要,都实行着聘任上岗制,因国家新闻记者证的审发程序时间的冗长与指标的限额,导致新媒体单位一般就是发放自己单位编发的工作证,以证明从业新闻采编工作人员的身份。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企事业机关单位合法开展各项工作,不但要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同时也得接受社会的监督,接受全国公民权力随时随地的监督。如今公民监督意识全面增强提高,人人有手机随手拍,人人是现场事实真相记录者,也就是记者一样监督促使着社会在公平正义下健康发展进步,监督促使着企事业机关单位依法依规不敢以公谋私乱作为。

所以,任何企事业机关单位只要“不做亏心事,怎怕鬼敲门”,“心正何怕影邪”。现今,在监督与被监督中,不管是有正式记者证好还是只有从业工作采编证好,都存在着“苍蝇叮臭蛋”的现象。所而,就有被采访的单位,常因自己有问题,就以查验“记者证”相拒绝来堵住被监督曝光之门。

作为政府当以全面法治的高度相对这个客观存在事实现象,不重什么证不证,只重真相事实,要不偏不倚,谁触犯法律,就绳之以法,绝不宽容袒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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