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员工购买社会保险是法律规定的,社会保险中包含了生育保险。那么二胎政策也即将全面放开,生二胎用人单位需要支付津贴吗下文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知识,欢迎阅读了解。
生二胎用人单位需要支付津贴吗
案例:
宋女士于2008年6月入职一家科技公司。去年5月,宋女士二胎生育一女,并休98天。科技公司曾为宋女士缴纳了生育保险,经社保中心核算,宋女士此次生育可享受生育津贴总额为10384.73元。科技公司认为宋女士不符合国家二胎生育政策,故拒绝向其支付生育津贴。
宋女士以此为由提出辞职,并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法院审理后认为,科技公司未依法向宋女士支付生育津贴,属于未支付产假期间工资的情形,符合规定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科技公司应向宋女士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法官说法:
依据我国社会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已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上述所载明的生育津贴是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可享受的法定待遇,用人单位不足额支付、拒不支付、约定支付条件均与上述法律相悖,用人单位都应承担相应的给付义务。因此,用人单位拒付生育津贴,属于克扣职工工资情形,要承担相应的不利责任。
法官提醒:
随着二孩政策的全面放开,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生育保险,切实保障女职工生育权利,避免因小失大;女职工则应当全面了解国家的政策法规,通过合法、合理途径,保障自己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