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2〕133号)要求,现就我省做好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申报企业应属于我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二)申报企业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
(三)已列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
二、申报和推荐程序
(一)企业自主申报。申报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企业自2022年6月21日至6月28日期间,通过线上系统(zjtx.miit.gov.cn,技术支持电话:0571-56137700),按要求填报上传有关材料。同时将纸质材料于6月30日前提交所在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线上与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
(二)市县组织初审。各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推荐企业,向省工信厅推荐。
(三)省工信厅审核推荐。省工信厅根据认定标准,组织对推荐企业申报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实地抽查,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严格把握申报要求,认真组织本地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申报,逾期工信部线上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要确保所推荐企业符合申报条件、申报资料客观真实。
(二)请各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2022年7月5日前将推荐文件、企业推荐汇总表和企业纸质申报材料(申请书一式三份,佐证材料一份)报送省工信厅。
特此通知。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附件2.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
附件3.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6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人:徐雅芳,联系电话:65306160
来源: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