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重庆民事律师-非法同居有法律依据吗?
律师解答:
非法同居有法律依据吗
非法同居关系,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有配偶未办理结婚登记,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或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不符合事实婚姻的法定条件的两性结合。
法律咨询:我跟女朋友在毕业后就一起生活,我们在一起五年了不过都还没结婚,后来我们感情不合就想分开,可是我们对一些财产的分割上发生了争议,我想去法院起诉,可是又怕法院说我们是,反倒也承担法律责任,我想咨询的是:非法同居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像我们的这种情况属于非法同居吗我能起诉到法院要求进行吗
律师解答:非法同居是之前的才有的说法,现在新的婚姻法是没有非法同居这一说法。
关于关系起诉到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但是如果是涉及财产的是可以受理的。法律依据是:
《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1款的规定,即“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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