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签房屋租赁合同时要注意什么?
律师解答:
1、查明房屋的产权人和基本情况。承租人需要注意与你签订合同的人是否是房屋的产权人。如果没有,可能会有代理关系或者转租关系。如有代理关系,需有产权人委托签约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最好经过公证);如有转租关系,需要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原件,并在合同中约定,如果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不真实,转租人应承担什么责任。二、明确写明租金和押金。关于如何支付租金和押金,具体几个月支付一期租金由各人自身情况决定。合同中必须明确每期租金的支付时间和方式,以及逾期未支付的违约责任。需要提醒的是,无论是支付租金还是押金,如果是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最好直接转入产权人名下的账户,并保留相关转账凭证,进一步控制资金风险。三、明确违约责任的处理。合同应根据不同的违约情况约定不同的违约责任。比如出租人逾期交付房屋,或者承租人逾期退租,可以约定每天按照高于租金标准收取违约金;出租人擅自收回房屋或者承租人擅自退租的,可以约定一次性承担较高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支付未使用租赁期限的租金作为违约金。此外,家具、家电等附属设施和设备的维护义务也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相关法规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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