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调解是现在解决纠纷的一种新的解决方式,这种解决方式省掉许多的程序,减少很多的时间,像是这一种解决方式在我国也是大力提倡的,现在也有专门的调解机构和人员,那么在调节的时候,应该遵守什么样的程序以及原则,接下来就跟随法律知识网小编一同来了解民事调解的基本原则。
一、民事调解的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原则
平等自愿原则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纠纷的受理必须基于当事人自愿,如果当事人不愿意接受调解,或者不愿意接受某个组织和个人的调解,或者有一方当事人不愿意接受调解,均不能强行调解。二是当事人接受调节自愿,一方面要求人民调节委员会要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劝解、开导、疏导,不允许采取歧视、强迫、偏袒和压制的方法,另一方面当事人在调解中可以随时拒绝调解。三是调解达成的协议必须出自当事人自愿,人民调节委员会不得把调解意见强加于当事人。
平等自愿原则,并不禁止人民调解组织主动上门调解纠纷,并不排除调解人员对于纠纷当事人的错误言行予以必要的批评教育,也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可以违背法律、政策和社会公德,随心所欲地订立调解协议。
(二)合法合理原则
一是人民调解组织受理和调解的矛盾纠纷的范围要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只能由专门机构管辖处理的,或者法律、法规禁止采用民间调解方式解决的,如治安案件、刑事犯罪案件、法院审结的民事案件、人民调解委员会不得调解。但治安案件、刑事犯罪引起的人身伤害、损坏财产的赔偿;人民法院、公安机关虽已受理,但认为更适合人民调解解决,移交或者建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受理。
二是人民调解委员会会更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进行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在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调查了解,查明矛盾纠纷发生的事实后,以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为依据,分清是非责任,说服有过错的一方承当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当相应的责任。
三是达成调解协议的内容要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任何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相背的调解协议都是无效的。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违背社会公德的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以要求重新调解,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也可以予以纠正。
(三)不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原则
人民调解不是诉讼的必经程序,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民间纠纷发生后,当事人有权径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得因未经调解而限制其诉讼权利。在调解民间纠纷过程中,当事人可以中断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纠纷,当事人仍然有权利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纠纷及其协议予以裁判。
二、民事调解的程序
一、受理纠纷
1、当事人请求调解的纠纷及时调解;
2、发现纠纷要主动受理及时调解;
二、调查分析
受理纠纷,要迅速查明纠纷发生的原因和争议焦点,及时判明纠纷性质,是非曲直,进行研究分析;
三、调解
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充分说理,耐心疏导,学习法律规定,消除隔阂,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议。
三、民事调解需要多久
民事调解需要一个星期就能完成,包含立案,调解,制作调解书的时间。
双方当事人签收民事调解书就代表民事调解生效,一方如果不履行,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普通案件审理一般不超过6个月,如果双方愿意调解,结案时间会较短。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民事调解的基本原则以及相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原则是一种广泛适用的一种准则,因此在这件问题的处理上,是应该遵守这些原则的,民事调解的主要目的就是解决民事纠纷,因此更加要遵守这些原则。这是法律知识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