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简称土地挂牌)。 挂牌是土地公开出让的重要方式。是指通过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市土地交易市场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人的行为。
2、土地摘牌是指土地拍卖成功,与土地挂牌相对应。 拍卖出让是按指定时间、地点,在公开场所出让方用叫价的办法将土地使用权拍卖给出价最高者(竞买人),即完成土地摘牌。 拍卖出让方式的特点是有利于公平竞争,它适用于区位条件好、交通便利的闹市区,土地利用上有较大灵活性的地块的出让。 房地产土地挂摘牌程序: (1)国土资源局发布出让公告,发布时间为20天; (2)竞买人向国土资源局提交申请,获取挂摘牌出让文件,提供权属材料和报价单,缴纳保证金; (3)国土资源局审核竞买人报名权属材料和报价单,确定竞得人; (4)10个工作日内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 (5)确认书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6)付清土地价款后办理土地使用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