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民在日常生活中几乎都会遇到一个神奇的存在——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与小区住户之间的矛盾已经成为城市社区中的一个主要矛盾,双方之间产生了很多纠纷,甚至对簿公堂,这样的新闻经常见诸电视台或网络媒体。今天我们就讲讲,当物业公司只收钱不办事儿,居民要起诉物业公司退还全部或部分物业费或停车费时如何取证。
民事诉讼案件既有程序法的约束,又有实体法的约束,最关键的就是要举证,也就是俗称的“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我们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不能把客观事实(即:自己看到和听到的事情的本来面目)当成法官应当认定的事实,事实是什么不能只靠嘴说,要靠证据来证明。法官不是案件的当事人,不了解事情的本来面目,原被告双方需要分别举证证明自己的主张,最后由法官居中裁判。法官不是上帝,当事人不能苛求法官从上帝的视角审判案件,要求其洞悉全部客观事实,法官是要查明案件事实,但没有义务帮助原告去打败被告。
说到取证就不得不谈到微信,微信是一个国民级软件,几乎每个中国人都有一个微信号,用微信沟通也很方便,而物业公司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也会用微信,既会添加住户的微信号,同时为了提升沟通效率,也会以楼栋为单位建立微信群,群发消息,在群内与大家沟通问题,微信群就成了物业与住户之间沟通的平台,记录了每次沟通、投诉、整改、监督、再投诉等等的过程。如果住户对物业公司的服务不满意,要单独或共同起诉物业公司(一般是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关于停车位的租赁合同纠纷),就要注意利用微信取证,把与案件相关的聊天记录(包括聊天记录中的图片、文件)进行截图。此时就涉及一个问题——如何截图?什么样的截图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能够被法官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