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指的是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指企业负责的自然人。 法定代表人是股东推选并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是企业执照上载明的有行为能力的人。
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符合企业财产安全、股东直接负责,是企业的第一责任人。 而股东的情况是可以参与经营,也可以不参与经营。所以,法人和股东存在管理权不同,以及承担责任不同。
平常人们提到的法人,基本上就是法定代表人的简称,所以“法人”(法定代表人)享有经营管理的权力,股东只享有分红等权利。企业在与其他企业签合同时,只有法人签字才有效。
法定代表人是承担责任的主体,对外以企业资产承担责任,独立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而股东则负有承担企业亏损、资金抵债等有限责任,如果以投资数额承担责任,那么股东付过出资的,就不再承担责任了……
关于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条件问题,世界上大致有三种立法体例,包括列举式、抽象式和结合式。我国采取的是列举式,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在一定条件下两个月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譬如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监事会提议召开时。还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