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李新
来源 | 新行情
辛巴半年前自己在直播间制造出的事端,如今还在发酵,双方不仅即将对薄公堂,而且还把战火烧向了辛巴所在的平台——快手。
2022年4月16日晚上9点多,辛巴在直播间带货。但当女徒弟“蛋蛋”递过来独立包装的“花花公子”牌内裤时,他一脸茫然地问:“我没有选这款产品,我没同意啊,你选的?”徒弟也瞬间懵圈了。
紧接着,辛巴直起腰来,将手里攥着的单独包装的内裤推到一旁,再次强调:“辛选禁止卖‘花花公子’。此‘花花公子’非彼‘花花公子’,这个品牌是中国抢注的。我这辈子都不会选这款产品。”
突如其来极其戏剧化的“强硬”,不仅让屏幕前的老铁们猝不及防,更闪了合作方的腰。 因为投放了辛巴的营销合作,合作方500多万元的备货,一下子全砸在仓库了。
公开资料显示,花花公子创始于1953年,是美国纽约股票交易所上市的媒体集团企业,出版多种刊物,亦有电视、电影等业务。花花公子杂志除了在美国出版外,更在多个国家出版当地版本。
尽管竞争激烈,但如今它的平均发行量都可以维持在320万份左右,每月大约有1000万美国成年人购买。
25年前,《花花公子/Playboy》开始开发海外市场,全球有19个版本,由不同国家的500万读者(主要为男性)分享。花花公子和它的兔女郎商标,已经成为美国文化的象征之一。
1953年创立于美国伊利诺斯州的世界著名品牌“花花公子”强调将现代时尚与传统经典相结合,风靡全球。
后来,因主业不振,该公司开始尝试将品牌授权给中国内地的厂家。因此,在国内,花花公子的男女服装、儿童服装、内衣、家居服、床上用品、手表、箱包、太阳镜等遍地开花。
据了解,此次和辛巴合作的公司是悦为股份,2021年12月10日,悦为股份发布公告称,其子公司即一欣品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已经获得花花公子企业国际公司的授权,根据一欣品牌(上海)有限公司的备案记录,子公司义乌首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拟购买一欣品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关于花花公子商标的使用许可,许可年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许可权利金400万美元。
事发后,该公司多次联系辛巴的公司,希望对方公开道歉,并赔偿相关损失。
辛巴公司辛选科技回应称,根据我司品控要求,如果贵司非(花花公子)中国总公司,则我司要求中国总公司与我们补签一份合同,用于保障这是官方品牌合作,并安排补播。
悦为股份则表示,双方已经进行了5次直播合作之后,贵司主播公开诋毁品牌并违约,又新增要与中国总公司签约的要求,于法无据,而且花花公子也没有中国总公司这一机构存在。
经过4个多月的交涉无果之后,9月,辛巴被花花公子品牌内衣品类的中国区唯一全渠道代理——悦为股份起诉。
原告方花花公子负责人姚凌宇发微博诉说原由:4月16日晚9点,主播辛巴在快手平台直播中,对我司经营的“花花公子”品牌内裤产品突然发布不实言论。我司前期与其签订有效合同并已合作过6次,开播前按正规流程验授权、验厂、验货,辛巴却在临开播时说我们是抢注品牌,公然声称取消合作。
同时原告方认为:“辛巴用错误的认知和言论行为误导消费者,随意抹黑合作伙伴的品牌形象。”
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彬分析,主播诋毁行为首先会涉及违约,代理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不得做出损害品牌方的行为。其次,如果主播发表了一些诽谤失实言论,会涉及侵害名誉权,甚至是商业诋毁。
值得一提的是,悦为股份还曾向快手举报辛巴,要求快手平台依据其《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第12条“侵犯他人权益”对辛巴进行调查和处罚。
但快手方面回复邮件称:“来函已知悉,建议自行联系相关用户协商解决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该公司对快手的回复非常不满意,甚至认为辛巴之所以屡屡对合作方发难,与快手的纵容不无关系。
姚凌宇表示,“我认为平台有义务对主播的不当言行进行规范,特别是要对头部主播损害消费者和品牌的行为要有相关处罚措施,要求主播澄清事实并道歉是最基本的底线。”
对于主播随意撕毁直播营销合同、或者在直播中公开诋毁合作方的的行为,微信视频号、抖音、淘宝电商等各家平台均有比较明确的处罚措施。像快手这样已经明确接到商户投诉,却建议与用户协商解决或者走法律程序的平台也是比较另类的。
针对辛巴的不予理会和快手的不作为, 悦为股份 后续也考虑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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