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2010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是多少
律师解答:
1、门诊补偿:(1)村卫生室和村中心卫生室就诊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为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充处方药费限额为50元。(2)镇卫生院就诊40%,每次就诊检查费和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3)二级医院报销30%,每次检查费和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4)三级医院报销20%,每次检查费和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5)中药发票附处方每张限额1元。(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为5000元。2、住院补偿(1)清算范围: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照片.检查.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按1000元清算)。b.60岁以上老人住兴塔镇卫生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2)清算比例:镇卫生院清算60%二级医院清算40%三级医院清算30%。3、大病补偿(1)城镇风险基金补偿: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患者一次或全年累计应报告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8000元补偿70%。(2)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和尿毒症门诊血透症、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为1、1万元。
相关法规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其他人还看了:
★ 开封市禹王台区医院天津市的产假产期
★ 抚养权变更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