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党政干部现行工作用房面积都是根据2014年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确定的。不同层级、不同职务有严格的标准限定,任何单位或个人突破了一经查实将被党纪政纪处分。各级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使用面积具体为:
一、省部职干部不论中央部委还是地方省市自治区的省部级干部办公用房都执行统一标准,即部级正职54平方米,部级副职42平方米。面积相当于市场上的一个单间配套,一般都是一个办公室外加一个会客室格局,有的也会利用办公室的一个小方块隔出一小间休息室。
二、厅局职干部省部职干部办公用房标准统一,到了厅局职便分层次了。中央部委、省级机关和地市都有不同的标准,面积差距在最小差6平米,最大差12平米。
1、中央部委:正司局级24平米,副司局级18平米。
2、省级机关:正厅局级30平米,副厅局级24平米。
3、地市:市级正职42平米,市级副职30平米。
由此可见,在厅局级地市面积最大,其次是省级机关,最后才是中央部委。干部所处单位层级越高,办公用房面积越小。
三、处级领导到了处级,中央部委不再区分正副,省市两级仍以正副处两个层级安排办公用房。
1、中央部委:处级干部统一12平米。
2、省级机关:正处级18平米,副处级12平米。
3、地市机关:正局(处)级24平米,副局(处)级18平米。
4、县区:县级正职30平米,县级副职24平米。
在县处一级,县级领导办公用房面积最大,相当于省级厅级待遇,比中央部委厅级干部还大。
四、科级及以下干部到科级这个层面,中央部委和省市三级已经不再细分,统一以处级以下标准来对待,在县区仍区分正科、副科及科以下干部标准。
其中,中央部委、省级机关和地市机关处以下干部办公用房标准,统一要求不超过9平米。县区一级,区分三个层次:
1、正科级:18平米;
2、副科级:12平米;
3、科级以下:9平米。
到科级及以下干部,不管是中央部委、省市县机关基本上都是几个人总用一间办公室,少则两人,多则五六人,不一而同,具体视办公室面积、格局而定。
原则上,办公用房的面积一律以职务为准,职级等同于同级普通干部,不能按领导职务安排。但实际上很多实职转职级的公务员,比如科长晋升一级主任科员、副处长晋升二级调研员,其办公用房原来如果是一个人的,仍会保留原本待遇,最多折中在办公室多加张桌子设置个虚位,而不会再安排人同室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