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2日是第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的主题是“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包括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但还有一个很多人都不在意的隐形杀手:远光灯。
顾名思义,远光灯就是用来照亮远处物体的,方便夜间行车,但是在城市里,因为夜间照明条件都比较好,行人车辆很复杂,远光灯能不开机就不要开,否则极易发生危险。
正面会车时,开远光灯会导致瞬间致盲、对速度和距离的感知力下降、对宽度的判断力下降,而后方车辆开启远光灯,前车内外3个后视镜中都会出现大面积光晕。
前不久,江苏一名司机被对面车辆远光灯照射,几乎睁不开眼,撞到隔离护栏,一根杆子直插司机肚子!
广西两车因远光灯对照,造成迎面相撞,6人受伤,2人重伤。
司机滥用远光灯致行人被撞死的事情也多有发生。
如何正确开启远光灯?放慢车速、尽可能少用、必要时远近灯光交替使用、经常检查自己的灯光状态、大雾天气禁用。
如果对方开了远光灯,也可以用远近光灯转换来提醒对方车辆关闭远光灯。
冬天容易出现雾霾天气,开车更是切记不要使用远光灯,因为远光灯是向上方照的,射出的光线被雾气漫反射,会在车前形成白茫茫一片,严重影响视线。应及时打开雾灯、示廓灯、危险报警闪光灯或近光灯。
@央视新闻 近日特意搜集了一组滥开远光灯导致交通事故的案例,个个触目惊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