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婚登记手续提前多久办理
提交的资料都审核完毕后,需要缴纳9元的工本费,部分民政局,还需要收取一些服务费,依照实际情况而定。审核通过后,当天即可领到结婚证书了。
二、注意事项
1. 提前准备3张两寸双人合影,横着照,男左女右,红色背景,结婚证用。
2. 提前准备1张一寸女生独照,红色背景,适龄女性登记用。
3. 准备钱,尽可能不花不必要的钱,需要100元人民币左右。
4. 自选的项目,如站在两人合影,可以不要,即可省去35-75元人民币不等。
5. 记得:带上两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黑色水笔等。
6. 如果没有做婚检,最好在那里做个免费的验血检查。
7.总需要时间大概1小时左右,当然要看那天实际人数的多少而定。
三、政策依据
1、《民法典》(全国人大2001年4月28日修正)
2、《婚姻登记条例》 (国务院令[2003]第387号)
3、《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民政部2003年9月24日发布)
第一千零五十条 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
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的,应当注销其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 结婚证起,确立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自愿的;
(三)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的。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结婚双方在办理结婚结婚证件时,须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双方均达到我国的法定结婚年龄,无直系或旁系亲属关系,无重大疾病等。结婚双方还应符合自愿结婚,强迫结婚的当事人提出后,可以认定为无效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