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提主人社局、社保局、劳动局、劳动仲裁委员会,遭遇劳动纠纷到底该找谁?
题主上述提到这些机构的名称,基本是同一个机构不同时期名称简单称谓,或者是一个机构下的附属机构。如人社局,它的全称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务院管辖的设部),是目前县市所设的行正机构之一(县市称为局,省称为厅)。社保局是人社局之前的劳动社会保障局的简称,而现在是指社会事业保险局,是人社局的内设机构,归人社局管。医保局(有的地区叫医保中心)也是人社局的内设机构,专管职工医疗保险业务。劳动局是劳动社会保障局的前身,名称使用最早,时间最长(从建国后设置定名直到改革放机构改前都用此名称,人社局初始名称。
劳动仲裁委员会,是人社局内设的专门调解劳动纠纷的机构。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职责由《劳功仲裁调解法》规定,其职责有:
一,聘任、解聘专职或兼职调解员;
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三,讨论重要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
四,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以下这几类纠纷(争议)属劳动仲裁委员会处理:
一,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式赔偿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从《劳动调解法》的有关规定可以知道,劳动仲裁委员会是劳动争议调解的前置机构。从其职责和受理劳动争议(纠纷)的范围就明确,属上述劳动纠纷应首先找劳动仲裁委员会。
声明:有关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职责和劳动争议调解处理的相关条文,原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