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少甫, 1920年5月出生于江苏滨海县,2003年10月18日逝世,1937年12月参加革命,193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1年任辽宁省委书记处候补书记、书记;1977年任平庄矿务局党委书记,鞍钢党委书记、鞍山市委书记;1978年任辽宁省委书记兼省纪委第一书记;1985年任辽宁省政协主席、党组书记。1994年1月离休。 是中共十一届中纪委委员、十二届中央委员,党的十三大、十四大代表;第七届全国政协委员。
徐少甫(1920-), 1920年5月生,江苏滨海人。193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7年12月参加革命工作,高中。1937年至1943年,在陕北公学学习,任陕甘宁边区中共庆阳、镇原县委宣传部部长,中共陇东地委宣传部科长。1943年至1945年任陇东中学教导主任、代校长。抗日战争胜利后赴东北,任鸡西县土改工作团滴道分团团长、中共宝清县委书记、中共合江省委组织部干部科科长、中共中央东北局机关党委组织部部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东北局组织部组织处副处长、党员管理处处长,东北局组织部秘书长。1954年10月至1956年2月任中共辽宁省沈阳市委组织部部长。1956年2月至8月任中共沈阳市委副书记兼市委秘书长。1956年8月至1959年1月任中共沈阳市委书记处书记兼市委秘书长,1958年12月起兼任沈阳机电学院院长。1959年1月至1961年12月任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部长,中共辽宁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1961年12月至1966年3月任中共辽宁省委书记处候补书记兼省委组织部部长(至1964年5月)。1966年3月至1967年1月任中共辽宁省委书记处书记。“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1977年至1978年任辽宁平庄矿务局党委书记、平庄矿务局革委会第一副主任。1978年9月起任鞍山钢铁公司党委书记、中共辽宁省鞍山市委书记。1978年10月至1985年6月任中共辽宁省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其间:1979年9月至1983年11月兼任省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书记,1983年11月至1985年6月兼任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1985年7月至1993年2月任辽宁省第五、六届政协主席。政协第七届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共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当选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2003年10月18日在沈阳逝世,享年83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