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公租房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一)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人取得新区常住户口满二年以上,并在新区实际居住;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新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线的1.2倍以下。3、在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家庭无住房或者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人均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4、未租住公有住房且未享受承租廉租住房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住房保障;5、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新就业职工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以下条件:1、年满18周岁且未婚;2、具有新区户籍;3、申请时在本市工作未满五年;4、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5、本人在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或者父母住房困难且家庭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6、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新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线的1.2倍以下。7、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新就业职工结婚后,按家庭申请相应的住房保障。
(三)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以下条件:1、年满18周岁;2、在新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在一年以上;3、本人或家庭在新区内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4、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新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线的1.2倍以下。
公租房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一)申请人准备好身份证,户口簿等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将资料交与他们进行审核。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社区居委会员会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初次审核,建立入户调查记录,对申请人的居住情况进行考察核实。
(三)初次审核结束以后,调查结果会进行公示,并将结果上报给区住房保障部门。
公租房可以住多久?
1、公租赁期限最长为5年,合同期满承租家庭应当退出住房。
2、承租家庭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由产权单位会同相关单位复核,符合条件的续签租赁合同。
3、承租家庭不符合承租条件暂时不能腾退承租住房的,租赁合同期满后给予2个月过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