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的个人所得税征收制度改革真的让人们觉得越来越贴近生活。《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发布后,国家规定的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分别是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继续教育,房租支出,贷款利息支出和赡养老人支出。
通过这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差异化,努力打造属于每一个人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负担重的,起征点会高一些。
不过谁也没有想到房租支出会受到广大房东的抵制。房租支出根据城市不同分别可以享受1500元,1100元和8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额度。
可是由于在填报房租扣除的时候,必须要填报出租人的信息,如果是自然人的话,需要填报房东的姓名和身份证号。
这样一下子所有房东都紧张了,害怕税务系统根据填报的信息追本溯源,核实房东的收入,对房东征收相应的所得税。
经过税务部门再三表态,没有相应的想法和做法。但是绝大多数人都要不出房东信息。
租房市场确实比较混乱,绝大多数的租金都是实际租金,如果租房人需要开具发票的话,需要自己垫付相关税费到税务部门开具。而且我们还有更多广大的二房东。这也是我们国家租房市场一直没有规范发展的原因。在这种生态下,也难免很多房东会紧张了。
非常高兴的能够看到国家税务总局能够因时因地制宜,及时将住房租金信息的房东信息变为选填选项,没有让纳税人自己想办法。让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能够更好的落到实处。
当然如果变成选填项,也确实会有人有不道德的申报行为。比如有的成年子女名下没有房子,跟父母一起居住的话,仍然可以进行申报。有的甚至可以跨区域申报,比如我在青岛生活,可以申报北京的房子。
不过这种情况下,就看税务部门的审核力度了。希望税务部门能够严加惩处钻漏洞的人,这样才能够更好的将国家对大家的福利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