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在淄博,几名女子聚在一起享受着烤肉的美味,用自己带来的音响播放着他们喜欢的歌曲。音乐声在夜空中回荡,引起了一名民警的注意。
民警走近这几名女子,礼貌地要求她们将音乐声小一些。他解释道,下个月即将到来的高考需要周围的居民安静休息,以便孩子们能够集中精力备战考试。
在这个热闹的街道上,其中一个女子高声喊叫,手里还拿着一部手机,目光锐利。她认为民警就是针对她们,因此开始录下这一幕。似乎她是这条街上唯一被关注的人,她的声音越来越高,似乎要把整个街道都唤醒。她的目光像一束光,锐利而坚定,似乎要将她所认为的不公正行为揭露出来。在她的眼中,所有人都应该遵守她的规则,包括那些正在享受美食和欢乐的人们。她的话语充满了挑衅,仿佛她在挑战整个街道的权威。
这女子不但口出狂言,而且用手对劝导她的民警指指点点,气焰十分嚣张。
随后,民警直接动手,把这几个女子带离现场。估计这几名女子当晚可以在派出所好好反省一番了。
可笑的是,在这个事件下,有人问,民警有没有依法办事,凭什么带走这几名女子?
在公共场合用音响放歌本身不违法,但是,如果你放的声音太大,实际上,已经影响到了公共秩序。
如果你带个耳机,把自己耳膜震坏是自己的事情。而在公共场合,影响到别人,本身就是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且不说高三学生要高考,你音响声音放得太大,旁边的人接个电话都难,更何况噪音本身就对人的身体有危害。
在深夜烧烤摊,很多人都会喝酒, 不恰当的噪音往往被视为挑衅行为,可能会引发更大的冲突。此时,民警介入并要求女子关闭音响可能是为了避免进一步的事态扩大,维护社会稳定。
因此,民警带走这几个女子,既符合社会道德,又符合治安条例,可以说,一点问题都没有。
唯一的问题是,在现在一些执法过程中,我们的民警对不法分子太过温柔,对于对方的挑衅,往往反应不够及时。
举个例子,民警在要求对方把声音放小的时候,如果对方不配合,那么应该立即进行处理,该带走带走,该拷走拷走,作为民警,在对方不听劝阻的情况下,与对方纠缠没有必要。
这几名女子可能算不上重大犯罪,但是实际上,根本不考虑公共场合秩序,事实上已经违反治安条例了,民警有充分的理由把这些人控制起来。我认为民警下次应该再果断点,不然的话,容易给人造成一种感觉,这些事情警察可以管,也可以不管。
淄博发展到今天不容易的。可以说是全体市民努力的结果,“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在这种情况下,民警应该做到“执法必严”,才能更好的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这些女子如果真的想为自己辩护,可以在法庭跟法官辩护,民警不需要听这些已经确定犯罪的人的辩护,这既不是民警的责任,也不是民警的义务。
严格执法,是实现法治社会的必要手段。这些女子在已经被警告的情况下,公然挑衅,实际就是藐视法律,她们每多说一句话,都是对法律的亵渎。对于执法者来说, 没有这个法律实施的最后一公里,全面依法治国就无法实现。
建议下次民警在警告后,如果对方不听劝阻,直接抓人,不要给这些人继续大放厥词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