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不容易,其实就是赚钱不容易。初次创业的老板,建议一定要注册2家企业:一家为有限公司,另一家为个人独资企业。理由如下:
1、有限公司对外接单。有限公司用来接单和对外品牌运营,同时承担有限公司,可以起到风险隔离作用。
2、接单后分包给个独进行操作。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没有企业所得税,增值税1%,个税只有0.25-2.16%,税负少,利润可以最大化。举个例子:如果只成立一家有限公司,那么当年有500万利润时,需要交200万的税,到手只有300万。
如果将这个单子外包给个独企业,500万只需交16万的税,到手484万,相当于多赚了184万,这对初创企业就非常重要了,也能让企业多招人,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了。即使只有100万利润,哪怕是小规模的有限公司,也要交2.5万的企业所得税和19.5万的个税,合计21万的税。而如果这100万的业务外包给个人独资企业,100万只需要交0.95万的税,节税高达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