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在县委党校学习了北大教授于洪波关于项目管理的讲座,结合公务员工作的实际,落实王书记提出的“三变要求”,进一步提高自身开展工作的能力,经深入思考我认为公务员应具备以下项目管理的素质与能力。
一、将工作开展上升到项目管理的责任感
要提高公务员的工作能力,必须敢于创新、从严要求,于教授在讲“什么是项目”时,提出工作和生活中的事务错综复杂,大致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是天天如此,不断地重复的常规业务。而另一类,具有独特性,且持续时间有限,达到目的之后便告结束,只做一次,不再重复的事务就是项目。比如:举办中央电视台春节晚会。项目做的都是事先不确定性事物,鼓励时时创新,处处创新,为此每次的项目开展就会产生最大的新颖感及影响力,其产生的效果也是常规业务所不能比拟的,可以这样说,一项常规业务做一百遍也不会有提高,还每一个项目只做一次就是一次的创新。于教授提出,一项工作是项目还是常规业务并不取决于该项工作本身,而是取决于做该项工作的人的需要。这对于我们的工作而言实际就是干好与应付的问题。选择干好就得创新,就得将工作当作是项目来经营,就得把每一项工作做的用时最少、成本最低、质量最高;就是要把每一项工作发挥最大的效益;就是将每一项工作做到群众的心里;就是将每一项工作最大程度的推进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如果当成是常规业务来做,那就使工作缺乏时效、缺乏创新、缺乏效果,而工作者本身也会没有进步,正如于教授所说常规业务最终将会被机器人的工作所取代。所以,我们公务员首先要树立一种将各项工作当成项目管理来经营的意识,通过不断的创新,实现自我素质的提高,自我价值的体现,从而进一步增强服务社会的能力,为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二、具备项目化工作必需的素质
公务员的工作具有特殊性、服务性、示范性等特点,可以说公务员的工作就是特殊化的项目管理工作。这就要求公务员要具备符合职业特点,又符合项目管理要求的必要素质。一是从工作的原则性来看,公务员要具备“内方外圆”和“大方小圆”的素质。公务员从事的行政行为,法律性较强,所以公务员工作开展首先要不违背法律法规,这是大原则,必须要坚持,丝毫不能放松。除此之外,一些小的细节要学会变通,学会完善。公务员自身修养更要具备做人要方正,做事要圆通的基本素质,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工作项目科学与艺术的结合,从而促进工作的效率与和谐。二是从工作的协调性来看,公务员要具备“先圆后方”和“已方他圆”的素质。要严于律已,宽于待人,敢于担责;处理事情礼前法后,避免冲突。三是从工作的时效性来看,公务员要具备数字管理理念。提高工作的预见性和开展工作进程的准确性,科学掌控工作的进程,及时应对工作中出现的不定变数,提高工作的效率。四是从工作的合作性来看,公务员要具备团队理念。我们面对的工作带有复杂性,往往不是一个人所能顺利解决的,而是需要一个团队共同开展。这就要求每名公务员在工作中合理定位,明确自己的任务,服从大局的利益,积极合作,勇于奉献。
三、具备项目化工作所需的能力
各项工作的创新开展需要一批具备项目工作能力的公务员,这不仅是指掌握项目化管理知识,而是真正具备项目化工作能力。一是创造“时势”开展工作的能力。也就是要具备没有条件创造条件干成工作的能力,不畏难、不畏先,善于造势、借势。当前世界经济形势很不乐观,发展的困难很多,但是并不意味着不能发展,在这“危”中有“机”的形势下,对创造“时势”开展工作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县提出的“用好三力”就是很好的“借势”之举,通过激活内力,巧借外力,激发活力来实现我县的跨越式科学发展。这样的实例还有很多,比如:加快与潍坊对接,强化承接潍坊项目;借经济危机经济结构调整的战略机遇期,加快形成我县的主导产业集群等等。作为公务员更要在各项工作中,借最大、最优之势,为我县经济发展的全局服务。二是“未雨绸缪”科学计划的能力。公务员要增强事前计划的能力,提高预见性,统筹考虑问题,罗列工作方案,选择最优方案进行可行性研究。制定工作分解计划(WBS)、人力资源分派计划(责任矩阵)、进度计划、风险应对计划等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三是强有力的执行能力。有了好的计划,有了好的责任分工,关键在于落实。每名公务员在计划实施中都要明确责任分工,不折不扣的完成任务目标,不为失败找借口,多为成功找途径,以100%的执行力保证整个任务目标的实现。四是事后评价与总结经验的能力。每项工作完成后,都要做事后评价与经验总结,这是一个提高,是一种升华,对于以后工作的开展有着非常积极的借鉴作用,而具体实施的公务员也要进行必要的经验总结,对整个工作项目的过程进行梳理,找出工作开展的典型经验及各项不足,并认真分析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