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晚报 记者/易蓉)近日,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省消保委联合下发《湖南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标志着湖南消费者在依法享有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权利的同时,有望实现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这一服务在株洲推行如何?是否适用?5月6日,记者进行了采访。
据了解,《指引》适用于全省具有合法经营主体资格,向社会公开承诺无理由退货的线下实体店经营者。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秉承政府鼓励倡导,企业自愿承诺,承诺即受约束的原则。
其中,无理由退货承诺时间最低为7日,鼓励经营者承诺更长时间的无理由退货期限,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无理由退货的承诺。经营者根据自身实际经营条件及经营商品属性,确定本店无理由退货的具体商品品种范围、退货时限、退货条件、退货流程、退款时限等承诺内容和无理由退货规则。
市消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七天无理由退货属于商家个体行为,不能要求所有线下商家都这样做。株洲目前还未下文推广。尤其对于一些规模和实力有限的实体店铺,当下还不宜强制要求,量力而行即可。
来源:株洲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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