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工作部署,切实提升涉农主体对我市惠农惠企政策的知晓度,引导经营主体紧跟国家农业发展大势,用好政策红利,推动农业生产提质增效。特开展河源市惠农惠企政策宣传周活动。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推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打造为农服务生力军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府办〔2021〕26号)
(1)以综合性功能的县(区)域助农服务综合平台为引领,主导建设当地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服务示范基地,打造优质水稻、茶叶、茶油、鹰嘴桃、猕猴桃、腐竹等河源特色农产品专业服务平台。
(2)围绕当地特色产业,采取共同出资、共创品牌、共享利益等方式,积极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 (3)以供销系统社有企业主导推动,围绕产业园和当地特色产业,与镇村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小农户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签订多方合作协议,促进多主体分工协作、多要素投入保障、多层次利益协调,提供产供销等关键环节综合服务,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02
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0)》的通知(河府〔2021〕67号) (1)提升现代农业产业园水平。用工业化、园区化理念发展现代农业,高水平构建“跨县集群、一县一园、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2)农产品深加工。围绕茶叶、鹰嘴蜜桃、百香果、猕猴桃、蓝莓、柑橘、板栗、油茶等主要优势农产品,推动农产品就地就近加工转化增值,拓展和完善农产品加工产业链条,提升改造精深加工生产线,全面发展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和主食加工。 (3)支持广东霸王花食品有限公司、紫金华丰国际食品企业有限公司等食品龙头企业增资扩产,引导本土企业转型升级,做优做精优势品类。 (4)大力引进方便食品、烘焙食品、罐头食品、糖果、乳制品等领域的国内外知名品牌食品制造企业,进一步提升绿色食品集群化发展水平。加强绿色健康食品加工体系建设,支持引导企业加快“三品一标”认证,打造一批高质量、高知名度的绿色食品、健康食品品牌。
03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2022年营商环境补短板强弱项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河府办〔2022〕12号)
(1)全面实行开办企业“一网通办”“一窗通办”,实现商事登记、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员工参保登记、公积金开户登记5个事项1个环节1天办结。
(2)推动水电气统一进驻省政务服务网和“粤省事”小程序,实现市政公共服务线上办理。实施水电气接入行政审批线上联办,审批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
(3)全面推进不动产交易、缴税、登记“一窗受理”,对企业之间存量非住宅转移登记实行“即来即办”,其他不动产一般登记办理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抵押登记办理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
04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推进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府办〔2022〕23号)
(1)力争通过3—5年努力,全市培育1个以上省级预制菜产业园、15家以上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预制菜龙头企业、50个以上预制菜原料供应基地,预制菜一县(区)一品的独特格局初步形成,农产品区域产业链得以延伸,推动全市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
(2)支持符合条件的预制菜产业项目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并在税费减免政策予以支持和倾斜。加强预制菜项目用地保障,优先推动预制菜项目落地。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导优质资源和高端平台向预制菜产业集聚。
05
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府〔2022〕47号)
(1)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等政策落实力度。
(2)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政策。
(3)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4)鼓励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
(5)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
(6)继续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
(7)加大金融机构对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及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
(8)健全完善粮食收益保障等政策。
(9)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
(10)加大对主导产业及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的纾困支持力度。
(11)完善交通物流保通保畅政策。
(12)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支持政策。
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融合发展趋势 切实采取有力措施, 全力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