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起诉离婚为什么法院不立案
律师解答:
如果起诉离婚,法院不予立案,应根据不予立案的原因确定原因:可能是材料不足,管辖法院错误,也可能是不出离婚。1、起诉时提交的材料不符合立案受理要求的,应当补充提供相关材料,重新要求立案。2、原告以前起诉离婚,然后撤销诉讼或者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应当在六个月后第二次起诉。3、如果是在女方怀孕或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能起诉离婚。4、不属于上述情形的,可以要求法院出具不予受理的裁定,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法院上诉,要求上级法院撤销不予受理的裁定,并责令下级法院立案受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起诉权。必须受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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